中新網11月23日電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準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切實履行職能,進一步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密切跟蹤重要商品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化,加大對價格上漲較多商品的價格巡查、檢查力度。
通知強調,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努力保障重要商品生產和市場供應,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落實化肥生產用電、用氣和鐵路運輸價格優惠政策,穩定煤炭價格;確保12月1日起落實完善農副產品綠色通道政策;立即著手開展規範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超市進場費等相關收費的工作。有關省份價格主管部門要完善糖料蔗與白砂糖銷售價格聯動機制,保障蔗農利益,穩定榨糖企業生產。
通知部署,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清費降價工作力度。堅決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切實落實各項清費減負措施和政策;繼續降低部分偏高的藥品價格。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妥善安排好困難群眾生活,抓緊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掛鉤聯動的機制,增加對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學生食堂補貼,保持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
通知強調,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價格調控監管機制。立即組織開展市場價格檢查,重點查處經營者在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週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等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行為,以及其他變相漲價、串通漲價、牟取暴利的行為。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依法建立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扶持生產、調控市場、穩定價格的積極作用。
此外,為貫徹落實國發40號文件,落實好 “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相關政策,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建立了大中城市蔬菜價格指數通報制度,向全國通報36個大中城市鮮菜價格上漲情況。督促各地積極發展蔬菜生產,落實國務院扶持蔬菜生產、流通和價格穩定各項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