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司長謝多發表了題為《優化市場資源配置 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繼續推動債券市場整體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署名文章。文章中,謝多指出,債券市場是金融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有利於改善我國融資結構,優化市場資源配置,也能夠有效促進儲蓄向投資轉化,降低金融系統性風險。隨著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以及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債券市場在經濟金融中的作用愈發重要。
謝多表示,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明確要求“積極發展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建立多層次市場體系,完善市場功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債券市場發展工作,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文件和多次政府工作報告中都強調發展債券市場。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十一五”期間,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市場化方向,在推動債券市場發展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減少行政審批,完善債券發行市場化機制。二是堅持面向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市場定位。目前,我國債券場外市場針對機構投資人特點,已建立了有效風險識別機制,發行前信用評級的差異,發行後經營情況的差異,都可以經過機構投資者的有效識別,通過債券價格的變化加以反映。三是堅持場外市場為主的發展模式。四是推動債券市場產品與工具創新,豐富投資人選擇。五是進一步完善債券市場制度建設,加強風險防範。六是夯實市場基礎設施,提高市場運作透明度。七是強化市場自律管理,積極發揮債券市場自律組織的作用。八是穩步推進債券市場對外開放。
謝多指出,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有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間,我國債券市場發展取得長足進步,市場規模快速擴大,市場深度不斷增加,充分發揮了保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實施、優化資源配置、推動金融體制深化改革、加大金融支援經濟發展力度的積極作用。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債券市場總體規模迅速擴大,成為世界上債券市場發展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2010年,我國債券餘額達20.4萬億元。根據BIS統計,我國債券市場排名已躍居世界第5位、亞洲第2位。第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實現跨越式發展,“跛足”現象明顯改觀。“十一五”期間,我國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開始進入快速發展階段,2010年末公司信用類債券的餘額(包括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債券)達4.3萬億元,佔GDP比重上升到10.9%。根據BIS統計,我國公司信用債券市場排名已躍居世界第4位、亞洲第2位。在直接融資(不包括金融機構融資)中,債券融資的比重從2005年開始超過股票融資,2010年債券融資規模為股票的3.3倍,債券融資佔直接融資的比重已經達到76.9%。債券融資已成為我國直接融資的主渠道之一。第三,債券市場交易量和流動性明顯提高。2010年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量突破150萬億元,比2004年增長12倍多,債券換手率大幅提高,公司信用類債券流動性在亞洲國家位於前列。第四,債券市場主體不斷豐富,機構投資者類型更加多元化。我國債券市場參與主體範圍不斷擴大,機構投資者已成為債券市場的主要力量。第五,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斷健全。第六,隨著債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其在我國金融市場體系中的地位大大提升,功能不斷深化。我國債券市場為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實施提供了重要平臺。公司信用債券的推出,拓寬了企業融資渠道,改善了融資結構。債券市場還成為金融機構投融資管理和流動性管理的平臺,在促進金融機構改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七,我國債券市場初步形成分層有序的市場體系,基礎設施建設日趨完備。
謝多說,回顧過去的五年,我國債券市場功能日益增強,對經濟支援日趨有力。債券市場的發展,優化了融資結構,成為構建宏觀審慎管理框架、維護金融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落實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所有計劃、擴內需、促增長髮揮了重要作用,也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奠定了重要的市場基礎,有力地支援了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十一五”規劃實施。
謝多進一步指出,前不久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明確要求“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積極發展債券市場”。展望“十二五”,我們將繼續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一主線,從債券市場發展的規律出發,選擇科學合理的發展模式與路徑,明確方向,鼓勵創新,夯實基礎,加強協調,互通互聯,對外開放,促進債券市場整體協調可持續發展,努力建設一個產品序列齊全、運作高效、功能完備、具有相當規模、能充分適應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債券市場體系,引導金融市場資源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更好地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具體工作上:一是要明確方向,進一步推動面向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場外債券市場發展,強化市場化約束和風險分擔機制。按照場外市場模式,針對合格機構投資者特點和需求,不斷拓展市場廣度和深度。同時,應當繼續強化市場化約束和風險分擔機制,加強信用評級體系和資訊披露制度建設,培育投資者自行識別和承擔風險的機制,為債券市場發展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二是鼓勵創新,規範管制,以創新促發展。推動創新,關鍵是要轉變管理理念,著力推進機制創新,減少行政管制。市場產品與工具創新應該更多由市場主體去推動,允許市場參與者在監管部門許可的業務範圍內自主創新,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貼近市場的優勢,推動符合市場需求的、適合機構投資者交易的債務融資工具創新和交易工具創新;政府部門則著重從資訊披露、信用評級、會計、稅收等方面進行制度和體制創新,為創新創造一個好的外部環境。三是夯實基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防範風險。實踐表明,交易、清算、結算和託管環節是債券市場風險防範的核心,應該大力加強市場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實現債券市場集中清算,充分發揮集中清算的資訊集中優勢,加強風險監測,防範系統性風險。同時,借鑒國際市場經驗,結合我國市場發展實際,繼續完善債券市場交易系統和託管結算系統,提高市場效率。四是加強協調,形成市場發展合力。著力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加快建立統一的監管標準、根據約定進行資訊共用、政策協調的債券市場管理體制,發揮各部門合力,共同推動市場發展。五是在明確市場發展方向的前提下,促進場內、場外市場的互聯互通。目前,國債和企業債券均可以跨市場交易流通;場內與場外市場的轉託管機制已經初步建立,應繼續推動中國債券市場整體發展。六是對外開放,實現債券市場與國際接軌。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推動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擴大境內發債的境外主體範圍。根據市場主體意願,允許更多境內機構赴境外發行債券。在市場管理、會計準則、評級機構準入等方面,以更加務實、開放的態度,加強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部門等各方的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