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為困難企業發放就業補貼 最高可補500元

時間:2012-02-14 10:4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寧波2月13日電(記者 徐小勇) 13日開始,浙江省寧波市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正式開始受理2011年度困難企業穩定就業補貼的申報。根據規定,企業將可獲得最高每人每月500元的補貼。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副主任莫亞明表示,此舉意在扶持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

  據悉,本次穩定就業補貼申報工作將從2月13日持續至21日,執行期為2011年之內。按規定,企業內的寧波市戶籍職工,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穩定就業補貼;繳納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費的職工,按每人每月250元標準給予穩定就業補貼。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困難企業給出了明確定義:是指受當前金融危機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處於停產或半停產狀態但恢復有望,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地方產業和環保政策,已採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穩定員工隊伍措施,在寧波繳納失業保險費,申報期當季主營業務收入比上季下降30%以上,且當季末利潤總額為負的企業。

  不過,申報穩定就業補貼的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申報期內沒有因勞動保障違法被勞動監察機構立案查處,依法全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企業在冊職工一般每月在100名及以上,以2010年12月繳納失業保險費人員為準;2010年12月,本市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不含繳納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費人數)佔企業繳納失業保險費總人數30%及以上;以2010年12月為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減少不超過5%;至2010年12月,企業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辦理此項工作的寧波市海曙就業管理服務處一陳姓工作人員說,本次穩定就業補貼執行期為2011年之內,由企業按季申報,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記者發現,一批高耗能、高排放、淘汰落後產能、污染大的企業被排除在了申報之列。

  現場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是申報第一天,來的企業大多以諮詢為主。工作人員簡單算了筆帳,以一家符合條件的100人企業為例,3個月該企業最高將獲得15萬元的補貼。“這也是為了扶持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莫亞明說。

編輯: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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