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薩3月15日電(白少波 陳香玉) 西藏自治區第八次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官方說,該標準是全國標準的1.67倍。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姚瑞峰15日在拉薩發佈上述消息。據介紹,本次調整的人員範圍為,2011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並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姚瑞峰說,自2005年至今,西藏已先後八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此次調整是全國月每人平均調整標準150元人民幣的1.67倍,調整後西藏全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達到月每人平均2700多元人民幣。
姚瑞峰說,此次調整採取了普遍調整與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特別是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給予了較大傾斜,每人每月再增加550元。
姚瑞峰說,調整後的西藏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處於全國其他省區市的前列,將使西藏計劃統籌內約31760名企業退休人員受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