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四季度出臺 醞釀8年終破題

時間:2012-10-19 09:27   來源:齊魯晚報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分析當前經濟形勢,安排部署四季度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四季度要著力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制定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方案和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條例。

  會議指出,做好四季度各項工作,一要堅持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二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支援民間資本進入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行業和領域。三要抓好農業生產,穩定農業發展好形勢。四要著力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繼續深入推進財稅、投融資、電價、行政審批等領域改革。制定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方案和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條例。五要搞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六要高度重視並妥善做好民生工作。突出抓好就業工作。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重點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工作。

  據了解,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啟動,由發改委具體負責。2007年至2009年前後舉行了6次徵求意見討論會。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發改委兩次將方案上報國務院,但均未獲得通過。 本報綜合消息 據新華社、《南方日報》

  背景分析: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8年難產因觸動多方利益受阻撓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歷時8年卻為何遲遲難以出臺?

  著名財經評論家葉檀說,“它牽涉到所有的企業跟員工之間的關係,牽涉到高收入階層與中低收入階層之間的關係,也牽涉到政府和民間的財富分配的問題,涉及的群體特別大,會遇到各方面的阻力。”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李實曾多次參與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徵求意見討論會,他透露,意見徵集中有不少爭論。“比如壟斷部門高收入問題,怎麼界定壟斷部門,政策執行過程中可能會有些困難。另外一個爭論是解決城鄉收入差距的問題,有人認為這是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不認為政府政策能夠起多大作用。”

  李實介紹,一般政府部門考慮較多的是可操作性。他們總是強調中國的現實,實行一項新的政策,會不會帶來其他部門的反對等。此外,如果方案很籠統,會讓公眾很失望。而如果提出很多具體的解決辦法,又可能受到很多部門的阻撓。

  收入分配改革是以發改委牽頭、多部門參與的方式進行的,但有專家對這一方式非常反對,因為部門之間缺乏規範的磋商溝通機制,牽頭部門往往需要付出極大協調成本,加上部門之間利益的博弈,方案出臺極其困難。 據《中國經濟時報》、《都市時報》等

  方案展望: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三大期待:我們的收入會漲嗎

  有媒體報道,即將出臺的方案將列出收入分配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方案將遵循以下基本原則:抑制收入差距擴大趨勢,解決收入分配當中存在的幾個主要問題,包括壟斷部門收入過高、資源價格不合理帶來的暴利、政府部門權力過多地干預經濟帶來的部門利益等。

  破除壟斷行業高收入

  方法:引入市場競爭,薪酬外部監督

  2011年我國電力、電信、金融、保險、煙草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的2到3倍。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打破壟斷行業人員高收入現狀。

  不過,直接降低壟斷行業人員收入也會面臨問題。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表示,各壟斷行業內部收入分配也不均勻,高管收入高,普通員工收入稍低,解決這一問題是個難點。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李實說,壟斷部門的工資可按照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則,參照非壟斷企業。在國外有很多可以借鑒的辦法,如英國一些國企高管的工資是由外部的薪酬委員會來評估,而不是由企業內部決定。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孫群義認為,可打破行業壟斷,引入民間資本,這樣壟斷行業的高收入問題也將得到合理解決。

  居民增收跑贏財政

  方法:加大社保投入並減稅

  2011年,扣除價格因素,中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長8.4%,低於GDP增長率0.8個百分點。但同期我國財政收入增長高達24.8%。

  西方發達國家居民收入佔GDP比重一般為50%—60%,而按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鄭新立的研究,我國這一比例2010年僅為43%。

  李實說,如果政府加大社會保障和民生投入,居民收入自然會提高。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院長白重恩也指出,可用國企分紅支援社保、降低社保繳費率等方式加大社保力度。

  稅收也是重要的調節方式。去年我國提高個稅免征額,今年8月個稅同比減少64億元,這意味著,財政減收的64億元已讓利於民。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研究部副部長王軍認為,現階段免征額調整頻率不會太高,近期可考慮為企業降稅。“企業如果虧損,提高工資必然面臨難度。”

  公平競爭,規範灰色收入

  方法:建陽光財政約束公權

  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2010年調查得出結論,2008年中國居民“隱性收入”至少9.3萬億元。

  灰色收入來源主要是圍繞權力對公共資金和公共資源的分配而產生的腐敗、尋租、侵佔公共資金和他人收入等行為。大量“灰色收入”的存在,說明國民收入分配已嚴重扭曲。

  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教授袁鋼明表示,之所以出現鉅額的“灰色收入”,歸根結底是因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沒有得到全面發揮,公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約束。一些政府部門利用權力干預資源分配,從中獲取鉅額利益。政府應當大力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和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陽光財政,確保社會公眾對政府的監督和對公共事務的參與。(據中新社、《北京商報》等)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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