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新聞辦29日在上海舉行發佈會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就《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回答記者提問。中國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的“上海路線圖”,就此揭開面紗。
“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中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基本建成航運資源高度集聚、航運服務功能健全、航運市場環境優良、現代物流服務高效,具有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的國際航運中心。”劉鐵男說。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四大內容:一個是基本形成國際化程度和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二是基本形成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機構體系;三是基本形成門類齊全、結構合理的金融人力資源體系;四是基本形成符合發展需要和國際慣例的法律法規體系。
《意見》賦予了上海在深化金融改革開放創新“先行先試”的重要責任,顯著加大了對上海在金融領域先行先試的支援力度:包括研究建立不同市場和層次間上市公司轉板機制,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試點,啟動符合條件的境外企業發行人民幣債券及股票,在內地與香港金融合作框架下探索上海與香港的證券產品合作,鼓勵發展中資和中外合資的再保險公司,等等。
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三個要點:一是基本形成以上海為中心,以國內其他港口合理分工,緊密合作的國際航運樞紐港;二是基本形成具有多種運輸方式一體化特徵的現代港口綜合運輸體系;三是基本形成服務優質,功能完備的現代航運服務體系和優質的國際航運服務管理。
《意見》提出,要探索建立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實施國際航運相關業務支援政策:將中資“方便旗”船特案免稅政策的執行截止日期由2009年6月30日延長至2011年6月30日;對註冊在洋山港保稅區內的航運企業、倉儲物流企業等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有條件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加快發展船舶融資、航運保險等航運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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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定稿” 金融創新“含金”幾何?
備受金融界關注的是,“意見”賦予了上海在深化金融改革開放創新先行先試的重要責任,顯著加大了對上海在金融領域先行先試的支援力度。上海將有望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工具等一系列金融產品創新領域率先“吃螃蟹”。
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政策新突破 發展新機遇 醞釀新增長
國內航運專家、《中國遠洋航務》上海分部主任吳明華認為,加強航運金融服務、支援開展船舶融資、航運保險等高端服務的政策是全新的,具有探索性和突破性。隨著政策“開放度”的進一步提高,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將站在更高的起點上接近甚至趕超現有國際航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