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長榮海運:解析兩岸海運直航之益

時間:2009-05-19 01:13   來源:台灣網 

  5月16日,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董事長、長榮海運公司董事長王龍雄在“兩岸海上直航圓桌會議”上表示,面對全球性的金融危機與景氣衰退,兩岸經貿合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與迫切。(台灣網 邵磌 攝)

  台灣網5月16日廈門消息 作為首屆“海峽論壇”活動之一的“兩岸海上直航圓桌會議”,今日上午在廈門如期舉行。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董事長、臺灣長榮海運公司董事長王龍雄在會議上發言並接受了本網記者的專訪。他表示,兩岸海上直航開通以後,給相關產業帶來了巨大商機,期盼兩岸在未來的協商中持續攜手合作,兩岸海運全面正常化的終極目標指日可待。

  過去兩岸海運必須彎靠第三地,意外造福琉球石垣島。經過多年來的平等協商,在去年十一月四日,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實現了兩岸將近60年來的直航夢想。兩岸海運截彎取直,對航商來說更是節省成本與縮短時間,天涯已變咫尺。這是兩岸海運發展史上的重大突破,使兩岸海運朝向正常化的終極目標邁進一大步。

  王龍雄認為,這項協議可以說是“一步到位”,除了開啟船舶直接通航兩岸港口之外,對於業界關切的稅收互免、互設機構、船舶挂旗等長久以來懸而未決的問題,也都在這次的協議中達成共識。

  受益直航之船公司

  “兩岸海運直接通航之後,航線截彎取直,船舶往來兩岸時不必再繞行石垣島,可以節省航行時間,也不必浪費額外的燃料成本與第三地港口簽證費用,使營運成本有15%-30%不等的降低效果。”

  王龍雄表示,開放海運直航以後,過去專用於載運往返兩岸貨載的“兩岸三地”航線與接駁轉口貨的“境外轉運”航線可以合而為一,進而提升航線的裝載率與營運績效。“除此之外,海運直航後的航程縮短,經濟效益隨之提高,也有助於市場貨量的成長。”

  受益直航之航運相關產業

  “兩岸開放海運直航也使得航運的相關產業一併受惠。”王龍雄表示,根據臺灣交通主管部門截至今年2月底的統計,往來兩岸的船舶行次數在直航之後由2008年12月的38個航次,成長到2009年2月的118個航次,呈現明顯增加的趨勢,有助於兩岸港口與周邊產業的發展。

  王龍雄舉例說,近年來高雄港在貨櫃吞吐量的世界排名持續下滑,在2008年退居到12位,衰退幅度約5.6%。不過,兩岸直航的貨櫃量卻逆勢成長,由每月16000TEU(TEU是英文Twenty Equivalent Unit的縮寫,是以長度為20英尺的集裝箱為國際計量單位,也稱國際標準箱單位)增加到74000TEU,成長了4.6倍。

  “可見,如果沒有兩岸海運直航的開啟,金融海嘯對經濟的衝擊將更為嚴重,兩岸應該要抱團取暖。”

  受益直航之進出口產業

  航運與貿易是一體兩面,相輔相成,開啟直航所帶來的運輸便利與成本效益也為兩岸的進出口業帶來了相當大的商機。

  王龍雄再次舉例:“農產品的運銷首要重視保鮮度,運送時間的縮短可以大幅度提升保鮮度,加速貨物上架的時間,並降低運送過程的毀損率,使臺灣的水果、花卉、水產養殖等產業成功拓展大陸市場。”

  除此之外,面對全球經濟衰退的局面,大陸擴大的內需市場也在這時候提供另一個發展的機會,王龍雄認為對臺灣的相關廠商而言,這次機會可以讓大家消化過剩的產能,維持產品價格的穩定。

  受益直航之經貿

  未開啟直航之前,兩岸的經貿發展就一直有著密切的交流與高度的互動性。2006年兩岸的貿易總值已經突破1000億美元大關,2007年與2008兩年更高居1200億美元以上的水準。

  海運開放直航以後,可為兩岸帶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更大的商機,為兩岸經貿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長期來看,直航的便利有助於整合兩岸經濟的發展利基,加強產業在兩岸的營運佈局,提升整體的國際競爭力。”王龍雄分析道。

  未來發展建議:

 

  直航認定、運力安排以及稅收互免等方面一些限制有待突破

  針對未來兩岸海運直航的發展局勢,王龍雄表示,由於現階段的《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尚未完全符合國際海運慣例的原則,在自由開放的願景之下,兩岸海運還有一些限制有待突破,比如直航認定、運力安排以及稅收互免等方面。“希望在後續的協商中,透過雙方的努力,能夠逐步達成兩岸海運全面正常化的終極目標。”

  直航認定

  依據《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第一條的規定:“兩岸資本並在兩岸登記的船舶,經許可得從事兩岸間客貨直接運輸。”

  王龍雄指出,雖然可以從事兩岸之間的客貨直接運輸,但是目前尚未明文開放經由第三地航行兩岸,影響海運的全面正常化。

  王龍雄表示,基於實務考量,建議擴大兩岸直航的認定標準,開放“兩岸資本並在兩岸登記的船舶”經由第三地直航兩岸,以進一步提升兩岸海運業者的船隊調度彈性與國際競爭力。“基於運力安排的考慮,為在開放初期維持兩岸海運市場的穩定,建議經由第三地直航兩岸的船舶暫不承載往返兩岸的貨物。”

  運力安排

  依據《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第五條的規定:“雙方按照平等參與、有序競爭原則,根據市場需求,合理安排運力。”

  王龍雄認為,實務上兩岸對直航船舶許可的審核標準不盡相同,包括許可證的有效期,以及兩岸審核的步調。“因此,建議雙方共同建構一個有效合理安排運力的機制,以期在兩岸海運市場的管理上達到同步互動的目的。”

  稅收互免

  依據《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第六條的規定:“雙方同意對航運公司參與兩岸船舶運輸在對方取得的運輸收入,相互免征營業稅及所得稅。”

  王龍雄表示,儘管兩岸互免稅收的協議已簽訂,但是臺灣方面尚未公告實施細則。希望相關單位能夠加速法規的制訂,以符合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的精神。

  加強合作 未來會更好

  面對全球性的金融危機與景氣衰退,王龍雄深深的感受到,兩岸經貿合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與迫切。

  “未來肯定會更好的,我們也殷切地期盼,雙方在未來的協商中持續攜手合作,為促進兩岸的經貿交流與人民福祉而共同努力,使兩岸海運朝向全面正常化的終極目標前進。”(記者 邵磌)

 

  作為首屆“海峽論壇”活動內容之一的“兩岸海上直航圓桌會議”,今日上午在廈門舉行。(台灣網 邵磌 攝)

編輯:邵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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