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對“中國河北興茂輪胎有限公司訴美國商務部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案”作出判決,稱美國商務部對中國產品採取針對非市場國家的替代國方法計算並徵收反傾銷稅,同時又徵收反補貼稅的做法不合理,這很可能導致稅率的重復計算。
二十三日,中方對判決結果表示歡迎。中國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指出,儘管此次判決還需美商務部採取行動加以執行,美商務部亦可能上訴至二審法院,但這無疑標誌著中國企業在反對美貿易保護主義,爭取公平待遇上取得突破。
據悉,美國際貿易法院要求美商務部在九十天內對該案重新做出裁決並提交法院審查,法院同時指出商務部應“或者放棄對中國產品徵收反補貼稅,或者修改針對非市場經濟國家‘雙反’調查的政策和程式”。
該負責人表示,中方一貫認為美調查機關在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情況下對華產品進行“雙反”合併調查,不符合世貿組織和美國內法相關規定,構成了對中國企業的不公平待遇,損害了中國企業正當出口利益。在美于去年九月對華輸美非公路用輪胎裁決徵收反傾銷反補貼稅後,商務部支援涉案企業興茂輪胎就美方這一錯誤做法,將美商務部訴至美國際貿易法院。
該負責人還表示,中方將密切關注此案進程,支援企業通過司法訴訟爭取獲得公正待遇。同時,中方敦促美調查機關遵循法院判決,糾正在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情況下對華產品進行反補貼調查的錯誤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