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彩票史上中獎第一人仍未現身,公眾的關注熱情依然高漲。不過,在將近3.6億元的鉅額獎金面前,相當多的人仍然能夠理性思考。在各大門戶網站的網路調查中,關於隱私權和知情權的爭論,人們的結論很明白:保護個人隱私很重要,彩票業的治本之方在於制度設計,而非簡單地犧牲中獎者的隱私。
這樣的調查結果令人欣慰,公眾對他人隱私權的高度尊重是公民意識成熟的表現。事實上,公眾的知情權與中獎者的隱私權並不矛盾,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並不意味著必須把中獎者非自願地拉到陽光下來示眾。公眾真正關注的不是中獎者姓甚名誰,而是大獎出自幸運女神的神工,還是暗箱操作的鬼斧?讓人產生懷疑的不是中獎者的神秘,而是整個彩票制度的公信力。
與之相比,福彩中心的表現有些令人失望。他們依然只是在強調要“依法保護中獎者的隱私權”,對相關問題的認識深度無意或有意地要遠遠落後於大眾。最為遺憾的是,即便外界質疑強烈,我們至今未見任何監管機構出面回應。這不禁讓人疑惑:難道彩票發行根本沒有監管機構嗎?顯然,大多數人都是這樣認為的,因此有超過六成的網友呼籲設立獨立的彩票監管機構———即“彩監會”。這樣的建議,顯然是從“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中國保監會”等機構設置中獲得的啟發。
問題是,這些機構所監管的都是相對市場化的主體,而中國能夠發行彩票的機構只有兩家,而且都是隸屬於國家部委的事業單位。如果依然政企不分,即使成立一個“彩監會”,面對強大的部門利益能否做到鐵面無私呢?想想一部《彩票管理條例》居然難產了10多年,就不難想見其中糾葛。當下我們最為需要的是有效監管,至於這個監管機構叫“彩監會”還是“彩票處”,倒顯得比較次要。
根據剛剛施行的《彩票管理條例》,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彩票監督管理工作。但是,本應作為一個專門章節的監管部分,僅此一個條款,無具體規定。事實上,僅靠財政部綜合司下面的彩票處,來監管兩大司級事業單位,可能是形式意義大於實質意義。至少到目前為止,從2002年江蘇揚州的“彩世塔案”,到2004年陜西西安的“寶馬彩票案”;從雙色球偽造開獎直播畫面,到深圳木馬製造3305萬元福彩大獎,公眾始終未見監管者有過明顯的作為。
現行彩票的監管,幾乎是“自己監管自己”,這還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與此同時,以公益為宗旨的彩票發行根本沒有建立起一個完整而及時的資訊公開制度,公眾根本不知道數目龐大的資金最後都流向了哪,又如何體現出公益性;而且,整個彩票發行的所有方面皆由一個機構操作,彩票是它賣的,銷售資金由它掌握,搖獎系統是它設計的,開獎畫面是它製作的,資金使用是它說了算的———很多本應互相形成制衡的方面,卻被高度集中于一體,這樣的彩票發行體制當然擁有太多操作的空間和作假的可能。
超級大獎拷問彩票公信力,而彩票公信力只能源自完善的制度設計。有效的獨立監管、嚴謹的資訊披露、完備的發行制衡,三者都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