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卡恩表示,中國作為全球最強大的新興國家,已準備好在全球金融體系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唯一巨大的改變將是提高中國的投票權”。
在9月底召開的G20匹茲堡峰會上,各國首腦同意對IMF中各國的投票權分配進行改革。按照設想,將從發達國家的份額中拿出5%分配給新興國家,使得二者的投票權份額對比達到52:48。
IMF為何要提高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中國的投票權?中國為此需要承擔哪些責任和挑戰?對此,本報專訪了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湯敏。
投票權變化是博弈
問:IMF為何強調要提高中國的投票權?
湯敏:目前中國在IMF中的投票權為3.66%,居第六位。這是比較低的,這與中國加入IMF時的國力較弱有關。2008年中國GDP佔到世界GDP的7.1%,如果算上PPP(購買力評價),這一比例就更高了。從這個方面說,應該增加中國的投票權。
問題是,現在不只是中國的投票權,IMF給整個發展中國家的投票權都是偏低的。IMF在成立時,發展中國家在整個世界經濟中的實力還非常弱,當時分給發展中國家的投票權比較低。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速度比發達國家快,在國際事務中的作用越來越大,應該與時俱進地增加發展中國家投票權。
總體來說,這裡涉及一個政治鬥爭的問題,發達國家不願意讓發展中國家在IMF中佔大頭,否則,發達國家在世界經濟中的話語權就會減弱。這是一個博弈的過程。
金融危機帶來變革契機
問:為什麼在國際金融危機中提出這個議題?
湯敏: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組織中的話語權,是發展中國家長期的要求。但是,長期以來,這一議題一直被拖延著。國際經濟與金融事務,大體上由G7來左右。但在金融危機以後,發達國家發現,沒有發展中國家一起參與整個世界事務是不行的。過去那種長期把發展中國家排除在外的管理模式肯定有問題,所以這次不僅IMF要提高發展中國家的投票權,G8也擴大成了G20。 讓一些影響比較大的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事務,這是大勢所趨。同樣,IMF正是順應了這種大趨勢。
金融危機帶來變革契機。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需要共克時艱。這個時候,本來早就應該解決的問題就提上了議事日程。 在這種時候,發達國家也更容易做出讓步。
中國將更活躍聲音更強
問:您認為提高投票權對IMF和對中國有什麼好處呢?
湯敏:對IMF來說,增加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的投票權,使IMF的運作更平衡一些,使IMF職員在工作中反映發展中國家意願的時候能夠得到更多的支援。對改進IMF來說,是很好的一個機會。
對中國來說,它能使我們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一個是能夠更好地保護我們自己的利益,還能更有力地反映廣大發展中國家的要求。提高投票權使我們在IMF更活躍,聲音更強。另外,投票權提高了以後,決策時大家都要來說服你,中國的地位就有所提高,這在國際談判中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說,提高投票權對中國更有利。
問:中國在IMF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擁有更多的發言權,也意味著承擔更多的責任和風險。那麼,中國所面臨的挑戰是什麼?
湯敏:在IMF中,中國要做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就要承擔更多的義務。首先是要提高資金的投入,也就是增加股本金。還有就是在重大的國際事務問題上,要有一個照顧大多數國家的立場,還要有幫助貧困國家的意願。有時甚至要拿出一些資金。比如最近中國購買了500億美元的IMF債券,就是中國幫助貧困國家的具體表現。
話語權不是說“不”的權力
問:中國怎樣應對這些挑戰?
湯敏:對中國來說,能不能行使好投票權的關鍵是,中國能不能拿出好的建議來,能不能不斷拿出讓各方都接受的各種改革方案來,這才是真正的話語權。話語權不能理解為是說“不”的權力。說出來把別人否了,可能解氣,也會得到一些人的喝彩。但是如果你拿不出比別的國家更好的方案,或者你的方案並不能得到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支援,沒有任何建設性,可操作性,那就是不說白不說,但說了也白說。
什麼是好的話語權呢?我認為,要拿出既對自己有利,又要能讓大家接受的可行的方案。如果光顧本國利益,肯定難以服眾。在新規則的制訂中,很多方案都要拿出來比較。你如果拿不出一個比別人更好、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到頭來你還是只好跟著別人走。
考慮問題要有全球觀
問:中國應該怎樣用好這個來之不易的話語權呢?
湯敏:毋庸置疑,由於我們長期的閉關自守,在金融領域、市場經濟中我們還是個新手。相對來說,我們的研究能力並不夠,水準也不如人家,這是我們的劣勢。
但是我們也有優勢。我們是發展中國家,了解發展中國家的需要,更知道發展中國家的利益所在。我們的相對實力也使得發達國家不能小視中國的意見。對發達國家的思路,我們也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做得好的話,我們可以成為兩個陣營意見溝通的橋梁,協調雙方利益。做一個負責任的大國,指的就是要從全世界的角度考慮問題,要有全球觀,要擔當起維護世界和諧的責任。短期內在個別的領域、個別的事情上吃一點小虧,吃一點短虧,讓一讓步,可以為我們爭取更大的利益與長期利益。
在研究應對和制定國際規則的重大問題上,我們應該要有機制創新。不能靠政府幾個官員關門研究,要有一種機制來發動社會的參與。由專門的機構來組織,建立一種機制,一個專題的政策研究體系。這些需要有一定的投入,國家應該大力扶持。實際上社科基金、學校科研資金、各部委研究資金也都不少,如果把那些無用的、意義不大、低效的項目砍掉,集中整合一部分資源,就足以支付這些迫在眉睫的重大課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