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資:誰“被增長”,誰“真增長”

時間:2009-11-19 10:05   來源:人民日報
  ●提高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工資水準,除了大力推進工資協商等外,更主要的是改善其經營環境

  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工資狀況近日首次公佈,2008年平均工資17071元,與年初公佈的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9229元相比,低出近四成。之前許多人喊平均工資“被增長”,原來不僅是感覺也是真實存在的事實。

  那麼工資“真增長”的又是誰?從企業、事業、機關分組數據看,2008年城鎮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最高的是機關,為33869元,是全國平均水準的1.16倍;其次是事業單位,為29758元,是全國平均水準的1.02倍;最低的是企業。從註冊類型看,國有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1005元,比私營單位平均工資高出近一倍。工資真正漲得高、漲得快的原來是這部分群體。

  工資有的人“被增長”、有的人“真增長”,在當前調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大背景下,值得深思。

  為什麼“被增長”?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均工資連續幾年以兩位數的速度增長,早就有人質疑其統計面太窄,未覆蓋私企員工,不具代表性。是統計有難度?統計部門否定了這種說法。是私企員工數量少、統計與否無關大局?恰恰相反,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6676萬人,相當於目前工資統計制度所包含從業人員的54.75%。於是有人猜測,或許是因為統計進來得出的數字太不好看。的確,以2008年為例,如果把私營單位一並納入在崗職工工資統計,得出的平均數將比29229元低出一大截,而且不再是連年增長的“形勢一片大好”,反而暴露出大量職工工資長期偏低、不同群體間工資水準差異大的問題。

  與國有單位從業人員相比,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工資為何難以漲上去?其工資決定方式的差異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對機關事業單位,政府可以根據國家財力狀況等因素決定其工資水準及增長時機、增長幅度,使之處於一個穩定上升的通道。國有企業近年盈利狀況不錯,行政命令也比較管用,因此工資漲得不慢。相比之下,私營單位的工資分配已完全由市場決定。在當前我國勞動力總體供過於求的狀況下,普通員工首先要保住一份工作,不敢也很難和老闆來談工資。

  有的地方政府曾要求企業提高員工工資,可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來說,停留在口頭上的號召往往沒什麼實質意義。廣州市2008年推出“工資倍增計劃”,但企業紛紛表示經營狀況不佳,如果非要強制漲工資,只能以裁員應對,最後不了了之。

  私營單位從業者眾多,又是吸納新增勞動力的主力軍,長期低工資必然會對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要讓這部分人群的工資漲上去,難度比提高國有單位職工工資大得多。除了需要政府強有力地推動工資協商,使員工敢於和老闆平等地去談工資增長外,更重要的是改善私營單位的經營環境,讓其有更多的盈利空間進而有能力給員工漲工資,也讓更多的勞動者有條件有動力去創業,自己當“老闆”。

  “調高、擴中、提低”是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大方向。統計私企工資,向公眾展示出真實的工資狀況,但人們更希望通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中低收入群體的工資能實現公平而穩定的“真增長”,讓所有勞動者都來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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