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埋怨4S店的"處級廣告"讓人不舒服,其實,人們的不適感並非來自促銷廣告,根源還在於公眾對權力失范的焦慮與警醒,以及社會對權力監督細化升級的自發渴求。
12月1日《揚子晚報》報道,“市縣處級以上幹部(局、廳、處、院、所)購買該款車型的,將享受八折優惠;新聞媒體單位購買該款車型的,可享受九折優惠。”日前,宿遷市區某4S店在當地媒體上精心推出了這樣的系列優惠活動,活動一經公佈,其廣告的雷人效果即時引發公眾熱議。
平心而論,不是這則廣告雷人,而是我們對類似“處級廣告”歷史性過敏。宿遷4S店的這則廣告是很容易讓人引發聯想的,比如當年某煙草廣告大叫“廳局級享受”,結果搞得大家很不爽,一邊埋怨煙草公司看人下菜碟兒,一邊順道把倒楣的周久耕從“廳局級享受”中拉下馬——但那個廣告本身的合法性值得商榷,和眼下的打折促銷是兩碼事。
之所以說4S店的“處級廣告”引發熱議是公眾過於敏感,道理有兩個:一是在市場經濟下,衡量交易行為的準則無非還是公序良俗,4S店不是公權部門,拿來促銷的也不是公共資源,從市場理性來說,別說它對處級幹部打八折,就是整車大贈送,也是人家自己的事情;二是從這則廣告看,屬於典型的分類行銷,差異化價格取決於差異化的定位,這就好比不少夜場對女生免票一樣的道理。再說,汽車也不是壟斷行業,屬於充分競爭領域,更不像柴米油鹽缺乏需求彈性,你看不慣完全可以不買,或者起碼可以不在這家買。
其實,公眾的擔心恐怕有兩個:一是擔心某些官場很講究禮尚往來的“傳統”,4S店給處級以上的幹部拋了個媚眼,那麼,處級以上的幹部是不是也該以權力資源對其“回眸一笑”?比如各地頻出的土地腐敗窩案,就是遵循的這個邏輯,開發商對地方官員“孝敬”一點,地方官竟可以拿招拍挂的土地當禮物,不同折扣地“回禮”過去;二是擔心優惠廣告會不會激活某些部門公職人員換車的慾望。超標公車已經不算什麼新聞了,比如不久前網上流傳“河北邯鄲免過路費名單”,竟順帶著牽出某些局長名下有數臺特權車;再有就是貧困縣的女檢察長找啊找啊找朋友,一找就是“百萬豪車任你開”的朋友——公車治理下的凡此種種,讓人不得不生疑:公款買車用車的“標準”究竟在地方上有多大的執行力?如果買車用車隨心所欲,權力部門會否對4S店的“處級廣告”心動之後再行動?
請不要埋怨4S店的“處級廣告”讓人不舒服,其實,人們的不適感並非來自促銷廣告,根源還在於公眾對權力失范的焦慮與警醒,以及社會對權力監督細化升級的自發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