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相當數量的企業是要虧損的,中國大多數企業尚不具備在較低增長速度的背景下盈利的能力。為了避免將來中低速增長階段到來時陷入困境,從"十二五"時期開始,就應該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企業商業模式的調整
據財經國家週刊報道 "十二五"時期,中國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的基本條件和長期向好的基本趨勢不會發生根本改變,同時面臨的制約條件也在增加。應當把推動發展方式的實質性轉變作為"十二五"規劃的主線,作為"十二五"期間發展戰略的一項核心任務。 發展方式或"增長模式"的轉變已經講了多年,之所以沒有取得全面、實質性進展,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與發展階段有關。在過去相當長一個時期內,現有發展方式還有一定的適應性,可以維持,有一定潛力。但進入"十二五"時期後,情況將會發生重要變化。 一方面,過去可以維持的一些因素已不具有可持續性。例如,在國際金融危機後,由於美國等儲蓄消費結構的調整,中國出口市場將面臨結構性改變;要素成本的快速上升,很可能使一些行業原有的基於低成本競爭的商業模式無利可圖。 另一方面,增長的中低速度時代總是要到來的。中國現有增長模式是"速度效益型"的,相當數量的企業是要虧損的,中國大多數企業尚不具備在較低增長速度的背景下盈利的能力。為了避免將來中低速增長階段到來時陷入困境,從"十二五"時期開始,就應該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企業商業模式的調整。 同時,一些年來的投資高速增長已經積累了一些新的金融風險。只有重視並加快發展方式的轉變,才可能控制已有的風險,並防止形成新的問題,才可能使中國經濟在以後的發展中減弱或避免大的金融動蕩的衝擊。 因此,"十二五"時期很可能是重要的轉折期。如果發展方式的轉變沒有實質性推進,將會面臨突出的發展不可持續問題。 "十二五"期間應加快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推動相應的政策調整,實施四大戰略,從而推動發展方式的實質性轉變。
以農民工市民化為重點的城鎮化戰略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城鎮化進程取得重大進展,城鎮數量、城鎮人口規模及其佔總人口的比重都有大幅度的增長。1978年到2008年,中國城鎮化率由17.9%提高到45.7%,年均提高近0.93個百分點,城鎮人口由1.72億增加到6.07億。 即便如此,中國的城鎮化發展水準仍落後於同等發展水準的國家。持續推進工業化、城鎮化,使大多數農民不再是農民,進入非農產業和城鎮,少數繼續從事農業的人群走上產業化、現代化的道路,是解決中國"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也是中國擴大內需最具潛力的領域。 目前農民進入非農產業和城鎮面臨著兩方面問題,一個是有就業崗位可以使農民就業;另一個是在有工作的基礎上,農民及其撫養人口成為完整意義上城鎮居民。這就是所謂農民工市民化的問題。 據測算,中國農民工總規模約為2.4億左右,其中納入城鎮人口統計的農民工大約為1.23億。無論是否納入城鎮人口統計,絕大多數農民工及其撫養人口都未能公平享受城鎮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如果能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假設每年能使5%的農民工約1000萬人實現市民化轉變,使之享受與城市居民相同的教育、醫療、住房等公共服務,通過DRC-CGE模型模擬,估計將使中國在2010~2015年期間的經濟增長率平均上升約0.9~1.3個百分點。模擬發現,農民工市民化可以促進居民消費和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降低經濟增長對出口的依賴程度;可以提高服務業比重,優化經濟結構;可以促進人口轉移,縮小居民收入差距。 推進這項戰略需要一系列的改革和政策支援。一是要促進城鎮就業崗位持續增長;二是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多渠道籌集和補充社會保障資金;三是要積極而穩妥地完善農民工市民化政策,比如,有條件的地方可探討逐步將農民工納入城鎮保障性住房的覆蓋範圍。
以完善社會保障和擴大基本公共服務為重點的改善民生、擴大內需戰略
2008年中國醫療衛生支出佔財政支出比重為4.4%,社保與就業支出佔財政支出比重為10.9%,兩項合計佔比為15.3%,比每人平均GDP3000~6000美元階段國家平均31.4%的水準,低了16.1個百分點。 假設政府支出結構從2010年起,能逐步向同等發展階段國家平均水準調整接近,到2015年醫療衛生、社保與就業兩項支出佔財政支出比重逐步上升到28%(平均每年上升2個百分點左右),同時保持教育的持續投入,並不斷提高均等化水準。經初步模擬測算,到2015年,中國居民消費率可以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居民消費佔GDP比重有望超過40%。2010到2015年6年中,每年平均可帶動居民消費增加約1.3萬億元。 以國有企業的收益和資本充實社保基金,仍然是一個需要深入探討的問題。初步研究表明,把國企紅利和凈資產增量的一個適當部分,以社保預算基金的方式集中起來,每年可以籌措4500億元到7000億元的資金。這樣就可以在國有企業保值增值的基礎上,為社保基金提供重要支援,由此也可以更好地體現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在新形勢下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所承擔的特殊職能,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