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市臺江區整個祥坂社區,多個建成開盤不足10年的商品房住宅小區面臨拆遷威脅——它們都在閩江北岸中央商務中心(CBD)規劃範圍內。這些住進新房不過幾年時間甚至沒有還清貸款的居民,對拆遷提出質疑,當地一直稱規劃方案尚未最終審批,不肯明確是否拆遷這些小區。(2月3日《武漢晚報》)
《城鄉規劃法》規定,城鄉規劃不能因為地方領導的變更而變更,更不能因為個別領導的意見擅自修改。既然此處要建設中央商務區,為何規劃部門先行批准建設學校與住宅小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建設的學校與住宅小區,因為要建設中央商務區,竣工不久就面臨拆遷局面,無疑與《城鄉規劃法》的精神背道而馳。何況,《民用建築設計通則》規定,重要建築和高層建築的使用年限為100年,一般建築為50~100年。福州市竣工不久的現代化小學與住宅小區說拆就拆,如此之短的建築生命週期還造成了建築資源浪費和社會財富的巨大損失。如此拍腦袋決策思維,不僅凸顯決策者的權力隨意性,更是戳到了城市規劃短視病的痛處。
其實,這種隨便修改城市規劃、浪費社會資源的現象,不是福州獨有的風景。由於政績評價體系不完善,領導變更頻繁,隨意更改城市規劃的現象不在少數。於是乎,城市規劃陷入了“領導一句話就變”的規劃怪圈。不少建築物遠沒有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就因為各種“原因”被拆除。既浪費社會資源、勞民傷財,擠佔民生投入;也打亂了城市總體規劃部署,導致城市規劃缺乏連續性、前瞻性;滋生了不少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與爛尾工程。
儘管公眾對隨意調整城市規劃現象詬病不斷,但是與政績衝動相比,僅有批評、譴責,根本改變不了領導隨意調整城市規劃的規劃生態。當然,對照《城鄉規劃法》,各級人大加強規劃執法監督檢查,查處城市規劃違法行為,也是打破“領導一句話就變”規劃潛規則的一條路徑。但是由於各種權力利益關係盤根錯節,監督力度難免會有所削弱。
要改變“領導一句話就變”的規劃生態,有兩項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績評價機制,豐富政績評價內涵。多從民生角度看政績,少以形象工程論英雄。保持對官員政績考核的連續性與長效性,約束官員的非理性政績衝動,防止一些地方脫離實際、盲目擴大城市建設規模,修正官員隨意變更城市規劃的短視政績觀。二是強化民眾對城市規劃的參與權與監督權。《城鄉規劃法》規定,有關部門在規劃前後,要將方案公布於眾,接受社會監督。將規劃方案向社會公開,向廣大民眾徵求意見,其意義不僅僅在於能收到來自四面八方的民意表達,還能體現政府權力的透明運作與“以人為本”的城市建設理念。
我國正在致力於建設節約型社會,減少資源浪費,減輕環境壓力十分重要。面對城市規劃不斷調整變更的尷尬,如何前移監管關口,讓城市建設達到科學規劃的要求,摘除“最大建築浪費國”的恥辱之帽,值得反思。(胡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