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的重慶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市委副書記、市長黃奇帆表示,政府將採取措施管理好商品房,防止房價不正常波動。其中,就包括對高價商品房徵收特別房產消費稅。據悉,相關思路已上報國務院。(《重慶晚報》3月25日)
筆者發現,現在,政府動輒用徵稅手段打壓居高不下的房價,隔三岔五,就有相關消息見諸報端。從物業稅到暴利稅,再到今天的特別房產消費稅,儘管這些稅種都沒有出臺,但是,政府包括專家學者仿佛患上了稅收依賴症,似乎認為只要有稅收“加盟”,房價就會立馬下降。
如果現在要作一項國內各領域稅負情況調查報告,那麼,房地產領域的稅負,會當仁不讓地勇當冠軍。譬如說,稅率為3%的契稅;稅率為5%的營業稅;從30%到60%稅率為四級累進稅率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為營業稅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3%的教育費附加稅;稅率為0.5‰的印花稅;另外,還有房屋銷售所得稅、二手房轉讓稅……
難怪乎,針對我國房地產稅費,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形象地稱之為“多如牛毛”。據權威人士估算,目前國內住宅成本構成中,建築成本佔30%~40%,地價、稅費及開發商利潤佔60%至70%。如果按目前開發商平均利潤率15%~20%測算,那麼剔除這部分,房價構成中稅負比重至少應在35%~40%左右。
初衷良好的公共政策,為何精準度不夠呢?因為,我國現行房地產稅收政策存在著先天性缺陷——集中在開發與流通環節,而少涉及保有環節,不僅不能體現稅收的公平和公正性,還會導致不少個人和開發商,故意囤積土地,恣意投機,最終使房價一路飛漲。
此外,“沉重如山”的租,“五花八門”的費以及“多如牛毛”的稅,早已讓開發商不堪重負。如果再對房地產企業增加稅種,最終還將會被轉嫁到購房者身上。
在平抑房價方面,僅憑依仗開徵新稅種,只會觸及皮毛,助推房價,而不會從根子上破解困局。筆者以為,應反思稅收依賴症,找到房價居高不下的“病源體”,同時,對現有的房地產稅收來一次徹底清理,所有涉及到的稅種該合併的合併,不合理的就應立即掃地出門。惟此,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才有可能步入正常軌道。(吳睿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