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企業重組,央企紛紛進入房地產業促生“地王”,去年應對金融危機的“4萬億”大多給了國企……種種現象在經濟學界、輿論界掀起了一股質疑、批評“國進民退”的聲浪。那麼,究竟存不存在“國進民退”?該如何看待這一經濟現象?
4萬億為何大多給國企
的確,國家刺激經濟發展的4萬億元資金,絕大部分落在了國有企業身上。對此,著名經濟學家樊綱表示:“因為國家的錢直接撥到民企是要有一套制度保證的,至少得先給國企,再由民企來分包。”
樊綱說,在西方國家,國家的錢要撥給民企,必須經過國會,由國會立法批准設立一個項目再審計,非常複雜。他說:“制度的設立需要時間,我們現在沒有這樣的制度。在短期的經濟波動當中,政府的刺激計劃更多依靠國企的體制,使得國企在應對危機中有了更大發展。”
摩根大通中國區副主席龔方雄表示,這一輪國有企業的壯大,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次的危機是國家主導救市,全世界都是國家在花錢,民企、私人企業不敢花,在這樣的情況下必然是“國進民退”。
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林毅夫認為,政府現在投資的領域基本是基礎設施,民營經濟一般不進去。這些本來就是屬於公有部門做的事情,所以它對民營經濟沒有擠出效應。利用這段經濟疲軟期投資,等項目建好、經濟恢復後,民營經濟經營環境和空間會更大,效益會更高。“所以,我認為表面看好像‘國進民退’,實際上給民營經濟未來更快速發展打下了一個很好的基礎。”他說。
煤礦重組“國”“民”並存
山西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是一家民營採煤企業,總產能超過550萬噸,礦井採煤工作面全部實現機械化開採。憑藉雄厚的實力和技術水準,聯盛成為這次山西煤礦重組整合的兼併主體,重組整合後,產能將迅速擴張到750萬噸。
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潘雲認為,社會上所傳山西整合重組煤礦、大搞“國進民退”的說法是不準確的。在產煤大縣柳林,8個整合主體中,7個是民營企業;在呂梁市,民營企業佔整合主體的60%,產能也將佔到60%。
在山西這次煤礦重組中,退出的不僅是民企。太鋼、焦炭集團、能源產業集團、國際電力集團等不以煤炭為主業的大型國有企業,也全部退出了所辦煤礦的控股權,轉由大型煤炭企業生產經營。省屬國有重點煤企下屬的22座不符合條件的小煤礦,也被關閉。整合後保留的1053處礦井中,國有辦礦佔19%,民營辦礦佔28%,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業辦礦佔53%。這樣,山西將形成以股份制企業為主要形式、國有和民營並存的辦礦格局。
山西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崔滿紅認為:“小煤礦退出,並不意味著民營資本從煤炭產業的退出。”山西省的煤炭產業戰略調整是產業發展戰略的調整,並不是煤炭產業所有制結構的調整。
房地產一味“民”進未必合理
2009年上半年各月成交總價排行前10位的地塊中,六成高價地塊或“地王”由國資背景企業所得。不久前,央企在北京房產市場一天內三度稱王。因此,房地產行業被稱為“國進民退”的重災區。
但據統計資料,中央企業房地產的商品房銷售面積和銷售收入分別僅佔全國的2%、5.6%。萬科董事長王石表示,雖然北京土地市場上出現了幾個央企“地王”,但是從全國範圍來看,房地產業並不存在“國進民退”的現象。雖然現在土地被大型國企拿走,但結果還要看2—3年以後的運營情況。
王石認為,中國的改革開放是漸進式的,前些年“民”突飛猛進,此時慢一點,而“國”進一點。下一步“國”再緩一點,“民”再進一點,無非這樣一個迴圈過程。“一味呼籲‘民進’未必合理,‘民’在資金能力、人力能力等方面做好準備了嗎?如果沒有做好準備,就意味著俄羅斯的再翻版——財產的掠奪性轉移。”王石說,“很多時候‘民’不是走得太慢,而是太快了。”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國有資產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認為,國有資本應盡可能避免進入充分競爭領域。但現在,在競爭領域的國有企業也有自己的績效考核壓力,壓力來自企業本身。從這個意義上說,房地產業能帶來高額利潤,國企就會選擇進入。國有資本進入房地產業最大的問題不是對民企產生擠壓效應,而是國企自身的風險控制,尤其是這種不計成本的拿地行為。
數據不支援“國進民退”
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表示,從中國經濟趨勢上來講,不存在“國進民退”的現象。他選取了從2005年至2008年的企業單位數、工業總產值等指標論證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力量對比,以上4年的統計數據並不支援“國進民退”的趨勢。
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認為,“國進民退”只是民間對一些偶然現象綜合提煉出的一個“偽命題”。“中國75%甚至更多的就業是由民營企業提供的,如果民營企業都退沒了,幾億人的就業怎樣解決?”他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帆認為,“國進民退”實際上是央企擴張及其帶動的省屬、市屬企業擴張問題。如果這種擴張在應該存在的領域,如自然壟斷領域,那麼可以不考慮;但央企要是進入了競爭性行業,這一部分應脫鉤,或者收縮回來。
對此,中央民族大學經濟管理系教授李曦輝表示,國有企業在不擾亂市場機制的前提下,實現人力資源、資本、技術等主要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可謂是市場機制的一種重要的補充形式。如今,發展中國家再想沿原來的路徑培育產業競爭優勢已經沒有可能,國有企業成了塑造本國現代產業競爭力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