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剛:管理通脹預期要避免三大誤區

時間:2010-05-19 10:16   來源:中國證券報

  “管理通脹預期”就是要避免將資源類和農產品的價格上漲簡單地稱之為“通貨膨脹”,給政策選擇帶來噪音。如將農產品、資源類產品價格上漲的回落寄希望於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就可能忽視財政政策的及時出臺,給低收入群體的正常生活帶來困難。如果面對CPI上行所引致的存款負利率局面,在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中選擇提高存貸款利率的措施,將誤導貨幣政策的取向——使其由總量政策向調整存款人利益方面轉變(而貨幣政策並無這種功能)

  “管理通脹預期”是在2010年提出的一個命題,這一提法明顯有別於他年。筆者認為,要有效落實管理通脹預期,需要解決好如下幾個問題:

  第一,正確認識中國的價格走勢。在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農產品、資源類產品(包括礦產品、水、電和燃氣等)的價格上行是一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這既由資源的稀缺性所決定,也由這些產品生產的成本(包括環保成本)上升所決定。在此背景下,由這些產品價格上行所引致的物價上漲也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鋻於中國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工農業產品剪刀差,農產品價格構成中缺乏相關成本部分,要真正維護農民利益、推進“三農”發展、激勵資本向農業轉移,就必須使農產品價格中包含有相關成本的內容。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過農業的集約化生產來推進,但農產品價格的上漲也是必然的。在此背景下,宏觀調控的目標不在於抑制這些產品的價格上漲(從而抑制由此引致的CPI增長率上行),而在於熨平這種價格上漲走勢,以防價格上漲過快而影響到經濟社會生活的正常秩序。從這個角度上看,問題不在於“治理”,而在於“熨平”。毫無疑問,在“熨平”這些產品價格上漲過程中,還需運用財政政策,在一定時期內該補貼的還要補貼,但總的取向不應是“補貼”;應當讓農民獲得按照市場機制所能夠獲得的收入,在此基礎上,再討論財政補貼問題。否則,本末倒置,將引致更加嚴重的負面後果。

  進入2010年,中國將繼續調整價格長期過低的資源類產品價格,其中包括水、電、燃氣和交通等價格,調整的總趨勢是價格上行,調整的目的在於強化節約資源的機制。這將促使CPI增長率的上行。另一方面,南方多省區發生百年不遇的旱災、北方大面積發生轉暖時間推遲,給2010年的農業正常生產帶來了比較嚴重的挑戰。如果不能在隨後的時間內克服這些自然災害的負面影響,那麼,2010年的糧食、蔬菜、水果及其他農產品的供給都可能發生一定程度上和一定範圍內的供不應求,從而,價格上行。在此背景下,CPI增長率上行超過3%是可能。但它不是通貨膨脹,不可能通過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予以預防和消解。

  從這個意義上說,“管理通脹預期”就是要避免將這些資源類和農產品的價格上漲簡單地稱之為“通貨膨脹”,給政策選擇和社會生活帶來噪音和不和諧的輿論。

  第二,要正確地選擇對策。面對通脹應選擇的是從緊的貨幣政策,以收緊銀根,減少流通中的貨幣數量,促使普遍上漲的物價回落。但如果不是通脹,只是農產品、資源類產品的價格調整所引致的CPI增長率上行,就不能簡單採取從緊的貨幣政策。其內在機理是,貨幣政策是總量需求政策,不可能解決由某些產品價格上行所引致的CPI上漲問題;不僅如此,它還將引致一系列負面效應發生。例如,在農產品、資源類產品價格上行中,對低收入和低保群體的生活將產生較大的影響,為此,解決問題的方法可能是採取財政補貼等政策,但如果將這些價格上漲的回落寄希望於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就可能忽視財政政策的及時出臺,給這些群體的正常生活帶來困難,給社會生活增加不和諧因素;另一方面,由於貨幣政策是總量政策,所以,一旦上行從緊的貨幣政策,就將給眾多工商企業的正常經營造成資金緊缺的局面,從而,影響到經濟回升的基礎夯實。如果面對CPI上行所引致的存款負利率局面,在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中選擇提高存貸款利率的措施,則一方面將誤導貨幣政策的取向,使其由總量政策向調整(或保障)存款人利益方面轉變(而貨幣政策並無這種功能);另一方面,從2004年以來的實踐效應看,提高存貸款利率不僅沒有改變存款負利率的格局,反而給工商企業增加了資金成本,給農產品生產者增加了資金成本,結果將進一步促使資源類產品和農產品的價格上行。

  從這個意義上說,“管理通脹預期”就是要正確分析CPI上行的成因,不要貿然改變貨幣政策取向,給經濟運作和金融活動帶來負面的導向。

  第三,要正確認識CPI上漲的含義。中國的CPI內涵和結構與美國等西方國家並不相同。在美國,通常所說的CPI中不包含農產品、資源類產品等價格因素,因此,它基本上由工業製成品構成。在中國的CPI中,不僅包含了農產品和資源類產品的價格,而且比重還相當高(食品類佔比達到1/3)。在這種結構中,只要農產品中的某一重要類別產品(如糧食、豬肉等)價格較明顯上行,就將引致CPI上漲。在這種差異中,如果簡單套用美國等西方國家的CPI上漲幅度控制指標來對應中國的CPI變化,不認真探究成因,就可能造成誤導。例如,農產品價格上行本來有利於維護農民的利益、縮小長期存在的工農業產品剪刀差等功能,但將其定義為“通脹”並採取措施予以抑制,就將使這些效應弱化甚至失去,給協調城鄉關係和工農業產品價格關係留下種種困難。

  從這個意義上說,“管理通脹預期”就是要正確認識CPI上行的成因,不要簡單將其界定為“通貨膨脹”。(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 王國剛)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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