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數錢費”背後的傲慢和短視

時間:2010-05-27 11:03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京華時報》報道,市民曹女士反映:不久前,我到農業銀行存了300個1元硬幣到個人賬戶上,銀行收了我6元錢手續費……

  銀行開始收取“數錢費”了,這讓公眾很不高興。可是卻無可奈何,因為根據中國銀監會2003年發佈的相關文件規定,零鈔清點收費是合法的,但收與不收,自主權掌握在銀行自己手中。其實,不獨北京的曹女士遭遇到了“數錢費”,其他省市的人們也正經歷類似的遭遇。

  從表面上看,公眾的不滿是對銀行收費的拒絕,其實,在筆者看來,更是對話語權匱乏的吶喊。當銀監會把“收與不收”的主動權轉讓給銀行時,卻惟獨忘記了要求銀行提供服務的義務,忘記了公眾有拒絕的資格。如此一來,我們看到的不就是一幅收費者的強勢而被迫交費者的孱弱景象嗎?在這樣的前提下,公眾的不滿和詬病恐怕就是可以想像的事實了。

  當前,社會對銀行業服務的低效率和忽視公眾的傲慢習氣的抨擊聲不絕於耳,但是,銀行業的卻無改善的跡象,幾乎讓善良的用戶失去了耐心。在“數錢費”的背後,銀行的逐利行為昭然若揭———銀行收費達到了那隨心所欲的境地,幾乎成了“想唱就唱”的翻版。

  我們知道,銀行收費從未向社會公佈收費標準的測算方法,也沒有進行任何聽證。我國現在還沒有一部法律明確對銀行服務收費作出規定,這使得銀行收費無法律依據。如此,公眾的不滿就是一種必然。

  加之,銀行業的強勢帶來的公共服務秩序異化更加深了民眾對銀行業的整體反感。在國外,如果消費者認為某一家銀行的服務收費標準變更不合理,可以做出選擇:一是拒絕接受該家銀行的服務,二是如果所有銀行的收費都不合理地過高,消費者可以向銀行監管機構投訴,甚至向法院起訴,請求監管機構或者法院調整銀行不合理的價格。但是,在我國,由於銀行業的壟斷地位,這一切對於消費者來說都是一種奢望。如果不改變公眾權利備受侵蝕的現實,公眾的不滿和抗議就永遠無法消除。

  “數錢費”背後的銀行傲慢明顯可見,而這種短視引發的潛在用戶消失是一種必然。但是,在公眾盼望銀行服務“弱勢”的同時,銀行執意“數錢”的強勢,假如真的異化為“想唱就唱”的翻版———“想收就收”的話,在筆者看來,這不僅是公眾的夢魘,也是整個社會的尷尬!

  新制度學派認為,制度演進的方向與一個社會中利益集團之間的博弈相關。學者諾斯說,“如果說制度是遊戲規則,那麼利益集團是玩家”。種種跡象表明,必須警惕銀行業作為利益集團成為遊戲規則的玩家,而公眾成為看客。也就是說,銀行執意“數錢”的強勢和公眾盼望服務的弱勢是一道社會題。(朱四倍)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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