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社會普遍關注的房產稅問題,財政學專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今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開徵房產稅有多重必要性。
賈康說,首先,1994年財稅改革形成分稅制框架後,地方政府過於注重辦企業和粗放型擴張GDP,過於依賴“土地財政”收入,而開徵房地產稅,可以使地方政府得到一種大宗、穩定的支柱稅源。同時,在房地產保有環節開徵房產稅,可以在房地產供需雙方行為合理化導向上形成一種約束,可以增加住房市場上中小戶型的需求比例,減少房屋空置率和投資、投機行為。此外,房產稅也是發揮財產稅再分配調節作用所不可或缺的稅種。
賈康同時表示,中國當前開徵房產稅是可行的,但此項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高度敏感,方案設計上應注重“漸進”要領,不求一步到位。賈康建議,實施初期,對一般的消費性住房不考慮實徵;獨立別墅、豪華公寓則可先行實徵;對居民一定面積以下的“第一套自用住房”,可以考慮永不實徵。(記者 馮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