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領集團勇奪海外智慧財產權訴訟5連勝固然可喜,但其背後折射出的我國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所遭遇的智慧財產權壁壘,以及與此相關的惡意訴訟等問題值得我們深思。智慧財產權的海外維權,不能只依靠企業自己單打獨鬥,有關部門也更需給力。
企業在海外打智慧財產權官司,看上去是兩個企業之間的事,實則與國家利益密切相關,保護智慧財產權其實就是在保護國家的根本利益和經濟安全。世界範圍內的經濟競爭往往就體現在智慧財產權的競爭上,發達國家企業習慣於運用技術壁壘來保持競爭優勢。
伴隨著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越來越多有實力的中國企業選擇“走出去”。我國在全球產業價值鏈的位置,也必將從 “微笑曲線”底部的加工製造環節,逐步移向“微笑曲線”高端的、可體現智慧財產權的研發環節,更多企業在“走出去”時可能面臨和通領集團相似的遭遇。
如果這些企業在海外遭受不公、智慧財產權遭受侵害而得不到有效保護,一方面,企業“走出去”的進程將被打斷,海外市場難以開拓;另一方面也不利於我國產業的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我們不能把企業在海外遭遇的技術壁壘當做個案,不能讓企業“倒在美國法院門口”的悲劇重演,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大力協助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的海外維權,推進建立並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的海外維權機制,增強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力量和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