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8月2日評論版頭條文章:當前,中國3.2萬億美元資產猶如坐在火山口上,中國如何管理好越來越龐大的儲備資產,並根本改變被美歐債務“綁架”的局面已經成為危及中國經濟金融安全的戰略性命題。
事實上,近十幾年來,以中國為代表的新興經濟體的外匯儲備激增使全球外匯儲備格局發生了重大改變。1995年之前,全球的外匯儲備主要掌握在發達國家手中,發展中國家普遍面臨儲備不足的困境。但從1995年開始,這一局面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新興經濟體成為全球外匯儲備增長的主體,並在全球外匯儲備中佔有了越來越高的比例。
不僅中國擁有3.2萬億外儲,約佔全球三成儲備資產以上,俄羅斯的外匯儲備佔比接近7%,印度、中國臺灣和韓國的外匯儲備佔全球份額也超過或接近4%,巴西、中國香港和新加坡的外匯儲備佔全球份額都在2%以上,新興經濟體的全球儲備份額總和已經遠遠超過50%,新興經濟體幾乎無一例外的都成為外匯儲備大戶。
IMFCOFER數據庫中全球外匯儲備的資產構成顯示:第一,美元資產佔外匯儲備的比重逐漸下降,從1999年的71%降至2010年的61%;第二,歐元資產佔外匯儲備的比重逐漸上升,從1999年的18%升至2010年的26.3%;第三,英鎊取代日元成為全球外匯儲備中第三重要的幣種,2010年英鎊資產佔外匯儲備的比重為4%,而日元資產比重為下滑至3.8%。金融危機以來,主要儲備資產的美元大貶了13%以上,這直接導致了新興經濟體的外匯賬戶資產縮水。儘管大多數國家紛紛調整儲備資產構成,致力於儲備資產多元化,但無奈歐元、英鎊以及日元也在貶值,資產構成多元化也並不是資產保值的真正出路。
因此,如何找到新的路徑來提高儲備資產的收益率,這是當代主權財富基金迅速崛起的大背景。主權財富基金這一概念始於2005年美國道富銀行經濟學家Andrew Rozanov。但最為權威的定義來自IMF。IMF在主權財富基金的《聖地亞哥原則》中提出,主權財富基金是一般政府所有的、具有特殊目的的投資基金或機構。它一般由政府建立,用來持有或管理資產以達成金融上的目標並採取一系列投資策略,包括投資外國金融資產。主權財富基金具有多樣化的法律、組織和管理的結構。它們形式各有不同,包括財政穩定基金、儲蓄基金、儲備投資公司、發展基金和沒有具體養老保險債務的養老保險儲備基金,正在全球經濟以及金融體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金融危機後主權財富基金重新呈現快速增長之勢,全球已有近30個國家或地區設立了主權財富基金,2011年年初,全球主權財富基金管理資產總額增加11%至3.98萬億美元。數據公司Dealogic統計顯示,受西方銀行對新資金的需求推動,主權財富基金在今年前兩個月的投資規模就達到244億美元,已接近去年全年規模的一半。摩根士丹利公司預計,主權財富基金每年以4500億至5000億美元的速度遞增,到2014年,主權財富基金有望超過全球官方外匯儲備總額。
然而,無論是相比3.2萬億的官方儲備,還是相比他國蓬勃主權財富基金的發展態勢,我國主權財富基金不但規模小,而且股權投資比例小。從規模上看,我國主權財富基金主要有華安投資有限公司、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及全國社保基金等三支,管理約3471億美元、2888億美元以及1465億美元的外匯資產,分別佔我國全部外匯儲備的11.6%、9.6%以及5%;從投資結構看,我國主權財富基金過分重視資產的流動性和安全性,比如中投公司2008年的資產配置中現金類資產佔87.4%、固定收益證券佔9%、股權投資僅佔3.2%,與全球主權財富基金平均資產配置水準債權25%、股權45%以及其他資產30%存在較大差異。
為此,應進一步擴大主權財富基金的規模,推進“從金融投資到產業投資”轉變,加大主權財富基金在海外兼併、海外市場拓展、技術升級、資源能源收購、智慧財產權等項目的重點支援,以及新興產業方面的股權投入。
另外,還可考慮參考國際經驗成立外匯平準基金。當前情況下,將一部分外匯儲備拿出來成立外匯平準基金,更具有可操作性。外匯平準基金是指各國用來干預外匯市場的儲備基金,一般由黃金、外匯和本國貨幣構成。在具體操作中,由政府撥出一定的本幣和外幣基金設立外匯平準基金賬戶,由財政部控制,中央銀行作為該賬戶的代理人對賬戶進行管理。當外匯匯率上升,超出政府限額的目標區間時,就可在市場上拋出儲備購入本幣緩和外幣升值;反之,當本幣升值過快時,就可在市場上購入儲備放出本幣增加本幣供給,抑制本幣升值。
利用外匯平準基金,貨幣當局可以將貨幣政策和匯率政策的矛盾區分開來,這對保持貨幣政策的靈活性、獨立性大有好處。由於外匯儲備快速增加,央行不得不投放基礎貨幣來對衝外匯增量,這是我國流動性氾濫造成通脹壓力的重要原因。發行央票對衝外匯佔款的做法也令央行不堪重負。自2003年4月央行開始發行央行票據至今,央票付息成本高達近萬億元。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改善官方儲備國的結構,由“藏匯于國”向“藏匯於民”轉變。應該多為“藏匯於民”創造條件,建立完善的外匯市場機制,拓展外匯投資渠道、豐富投資品種,放寬企業和個人的對外投資,包括對外直接投資和購買國外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暢通民間外匯儲備投資的多元化渠道。(作者係國家資訊中心預測部副研究員張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