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彈性退休制幾家歡樂幾家愁

時間:2012-06-07 09:32   來源:法制日報

  彈性的核心是“彈”出公平

  推遲退休年齡已經討論了很多年。引發廣泛討論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現行退休制度面前男女不平等,中國每人平均壽命翻了一倍;再比如,人口紅利基本結束,需要應對老齡化危機;養老基金將入不敷出,需要增加收入減少支出等。因此,推遲退休年齡應該提上議事日程。當然,有人支援就會有人反對,而彈性退休制就可以消除爭議得到多數人支援。

  儘管還不清楚人社部關於彈性退休制的政策建議是什麼,何時正式提出這一政策建議。但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推遲退休年齡是一種趨勢;延遲退休年齡不搞“一刀切”;彈性退休制並非沒有邊界,退休年齡會有上下限;今明兩年應該會進入立法程式。

  彈性退休制的最大特點是有彈性空間,公民擁有選擇權,即採取自願的原則,讓公民在制度框架內自行選擇自己的退休年齡。但如何把握這個彈性?如何具體操作?還需要科學設計。筆者在這裡所說的“彈性”,不僅是選擇的彈性、年齡的彈性,還有退休方式、退休待遇等方面的彈性。也就是說,彈性具有豐富的內涵,需要全面考慮。

  以“選擇的彈性”為例,對不同人群需要區別對待,既可以賦予技術型人才(如醫生、教師、科技人員)退休年齡選擇權,也可以賦予民營企業員工退休年齡選擇權,但不能賦予權力人群退休年齡選擇權,如政府官員、國企高管,因為這些公共崗位不僅待遇高,而且權力大,很多公職人員自然願意多幹幾年、延遲退休。因此,應限制權力人群的選擇權。

  對於彈性退休制,有人表示“體制內樂了,體制外哭了”。這說明彈性退休制並沒有解決實質問題,即退休不公。而要想讓彈性退休制獲得普遍支援,關鍵在於改革退休雙軌制,即讓體制內的人和體制外的人享受公平的退休待遇,包括工資待遇、福利待遇等。遺憾的是,有關部門只看到推遲退休年齡是一種必然趨勢,沒有看到另一種必然趨勢——改革退休雙軌制。

  再比如“年齡的彈性”。學者呂井海建議,我國退休年齡應以延長5年為宜。顯然,即使延長5年,也不能搞“一刀切”,不僅要對不同工種設計不同的延長年限,而且要考慮個體因素。比如,家庭原因、身體原因等。比較可行的辦法是,分地區、分行業、分人群實行不同的年齡彈性,以體現出制度人性化。當然,彈性需要剛柔兼顧,不能讓一些人鑽空子。

  更重要的是,彈性退休制提供了彈性空間,誰來掌握彈性的尺度。儘管制度上可以就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人群的延遲退休年齡作出安排,但制度設計只是一個方面,關鍵是制度執行過程中誰來具體掌握彈性的尺度,能否公平公正進行裁決,尤其需要重點考慮。該把這項權力交給用人單位還是賦予各地人社部門?如何來監督這項權力?究竟誰來監督?都是關係到彈性退休制公平公正的大問題,需要統籌考慮。  馮海寧

  彈性不能只著眼于“錢荒”

  近年來,隨著養老金空賬數額的加大,延遲退休的鼓噪聲也越來越強烈。但是與鼓噪者的熱情相反,延遲退休的提法每次冒出來總要遭到民眾的痛罵。原因其實也很簡單——指望通過“多繳幾年養老險,少付幾年養老金”等方式來彌補虧空,方法上雖然簡單明瞭,但這樣的思路,不僅對絕大多數人利益形成損害,而且思路也有視角單一等諸多不科學之處。

  本次重提彈性退休,有幾個關鍵詞成為挑戰公眾敏感神經的導火索。

  關鍵詞一,必然趨勢。僅從報道中提到的“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以及每人平均壽命的不斷延長”來說,難道就能夠支撐“必然趨勢”的邏輯嗎?學者呂井海提到的國外情況是不能作為參照的。國外的福利政策,可以讓人失業了也能保證基本生存,所以退休年齡並不是社會敏感問題。此外,國外的延遲退休,很多並不是因為養老基金入不敷出,而是勞動力的結構性短缺等其他因素催生的。動機不同,怎麼能強求做法上的仿傚呢?

  關鍵詞二,欠賬。動輒拿著養老基金的入不敷出來說事,全然不顧“養老保險制度從建立的第一天起就是空賬”這一事實,反而有意無意地將養老基金的入不敷出歸罪于現有企業及員工繳納費用少,繳納時間短。更何況,現實中大量存在的提前退休,還掩蓋著數不清的腐敗、不公以及管理上的粗放。

  關鍵詞三,公平。這要從兩個層面來看:第一個層面,“吃財政飯”和“吃企業飯”兩大系統,退休待遇差別過大。吃財政飯的個人不掏錢,三險足額繳納且年年增加;吃市場飯的,個人與企業共繳三險,而企業則儘量少繳。退休時,二者待遇差距多達幾倍;第二個層面,某些壟斷企業因為內部分配格局的改變而“逼退”一部分員工,可以“順風順水”地成批辦理提前退休。而那些弱勢企業員工擔心下崗,巴望著能夠提前退休,卻被“公事公辦”地拒絕。造成“不想退的,企業違規也能辦退;很想退的,燒香磕頭也無人給辦”,在退休金的享受時間上又形成了不公。

  關鍵詞四,彈性。既然為“彈性”,就應該體現以人為本的主旨。在退休問題上的以人為本,就是應該考慮不同行業、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工作狀況為前提,實行可以推遲也可以提前的“彈性退休制度”,將選擇權交給個人。比如,計劃經濟時期參加工作的“過渡人”,有不少已有40多年的工齡,渴望退休的心情非常迫切,滿足他們提前幾年退休的願望,難道很奢侈嗎?如果退休政策只往後“彈”,不往前“彈”,哪談得上以人為本呢?

  百姓的心態應該是制定政策的晴雨錶。退休問題是各種矛盾交織在一起、極其複雜的社會問題。所有這些都不可能是做一個簡單的“養老金賬戶加減法”能夠解決的。如果強制推行,除了引發社會混亂,並不能收穫有價值的東西。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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