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利娜:讓農民成為土地交易主體

時間:2012-12-12 09:42   來源:中國證券報

  針對農村土地確權與流轉問題,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房地產金融中心主任汪利娜日前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農村土地的產權主體明確,才能切實保護農民從土地資本中獲得的權益。農村土地確權有利於土地價格市場化機制的形成,讓農民成為土地市場交易的主體非常重要。

  產權主體地位需先明確

  中國證券報:確權可以有效減少侵害農民利益的用地行為出現。農村集體土地應該如何確權?

  汪利娜:農用地確權最終目標不僅僅是實現農用地和農戶之間的流轉,未來可能涉及農村用地怎樣進入城市市場、土地性質轉變等方面的問題。現在市場對於小產權房、徵地補償等方面的討論,實際上都涉及到農村土地權益人的利益保護問題。

  保護土地權益人的利益,首先要明確誰是產權主體。籠統地說農村土地集體所有,但實際上集體的概念也是由每個人組成。只有將農民個人所有的土地產權明確,比如林地、耕地數量的產權主體明晰化,在保護權益、徵地補償、進入市場的環節中,才有一個真正的責任主體。

  中國證券報:目前是否有轉變農村土地性質的成功嘗試?

  汪利娜:現在各地在農村土地進入城市土地市場方面都在嘗試試點。比如北京在集體用地上進行保障房建設;上海在世博會期間把集體用地用於公共建設的入股投資、分享基礎設施投資的收益。同時,各地也在探索讓農民直接進入市場的問題。但未來二元土地市場制度不改變,將很難調動農民積極性,使農民真正參與進來。

  其實,農村用地的確權工作已經進行幾年了,但是各地的推進不太一樣,在經濟比較發達、市場比較活躍的地方,土地確權方面的工作推進進度比較快一點。

  中國證券報:通過土地確權是否存能形成真正的市場化運作?

  汪利娜:從土地利用效率的角度來看,只有打破土地行政壟斷,才能切實保護好土地所有權主體的權益。現在保護耕地、農地入市等問題都沒有得到有效解決。除去需要國家保護的耕地和林地面積,農村還有很多集體建設用地、公共基礎設施用地,這些都是很大的資源。

  未來在城市規劃方面,與老百姓相關的居住用地、養老用地、醫療教育用地的建設都應統籌考慮,城鎮化要發展離不開投資,增加與民生相關的投入應是城鎮化的主要內容。

  確權利於提高農民收入

  中國證券報:有人擔憂土地確權可能會影響農村土地資源整體的配置效率。

  汪利娜:很多人懷疑農民的自治力,實際上這種認識是錯誤的。農民解決土地問題的能力,可以在市場中培育出來。比如在北京宋莊,農民之前幾千塊錢賣出的土地,之後便想收回,就是覺得賣出的價格太低了。只要市場存在,農民就會有意識地去保護自己的權利。

  實際上,在徵地補償等方面的標準本身就存在諸多不合理的地方,政府也會利用級差地租形成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但如果多渠道供地的話,只要按照規劃去做,確定哪些用地可以進入市場,哪些用地不可以進入市場,讓農民按自己的意願去交易,就能減少地價飛漲、地王頻出的現象。

  衡量土地價格是否合理的關鍵在於價格形成的機制是否合理。農村土地確權工作的推進至少向農民表明一個清晰的信號,就是這塊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農民的,這在在法律上是可以明確。在給農民的土地確權之後,農民自身也會有動力去利用手中的土地資源進行創收。

  中國證券報:土地確權對新型城鎮化有何影響?

  汪利娜:可以肯定的是,農村土地確權有利於新型城鎮化的推進。農民要進城,比如要居住、就業,首先需要的就是資本。因為土地不僅是一種資源,同時也是一種資本。農民可以利用手中的土地進行租賃性經營或合作開發,從而提高自身的收入。

  佔中國一半人口的農民收入如果沒有提高,消費水準也不會提高,內需就不會得到有效刺激。農地確權可以確保農民土地的收入。提高其收入,實際上對刺激內需也有利。(記者 張昊 張莉)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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