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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指導意見 爭取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時間:2008-05-14 15:42    來源:廈門網     
 
 

    計劃在兩岸直航客運碼頭、開辦兩岸包機直航的機場、對臺小額貿易網點和臺輪停靠點設立新台幣代兌點

  今後有望在工行、農行、建行和興業銀行的網點兌換新台幣了。

  福建政府辦公廳日前轉發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和福建保監局聯合出臺的《關於金融更好地服務“兩個先行區”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福建省將積極擴大新台幣兌換試點,同時將引導企業面向資本市場直接融資。

   《指導意見》從保持信貸平穩增長、增強直接融資能力、拓展多種融資方式、積極推進金融創新、完善金融組織體系、推動閩臺金融互動、深化政銀企合作等7個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指導意見》提出的具體對策主要包括拓展信貸運作空間,爭取信貸平穩增長;推動企業通過股權融資、改制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靈活運用擔保、信託、保險、租賃、典當等各種融資方式;吸引金融機構來閩設點,擴大農村金融覆蓋面;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檔案,提高中小企業融資效率;擴大新台幣兌換試點,為兩岸投資貿易往來提供便利;加強金融同業協作,推廣銀團貸款業務等。

  爭取在閩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意見提出,福建省將進一步探索建立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和互換機制,繼續推動福建省銀行與臺灣地區銀行建立通匯或代理行關係,加強匯款、託收、信用證等國際結算業務合作。進一步擴大新台幣兌換試點,積極向國家爭取,將福建新台幣兌換業務試點由中行系統拓展到基層網點眾多的工行、農行、建行和興業銀行。

  福建省還計劃在兩岸直航客運碼頭、開辦兩岸包機直航的機場、對臺小額貿易網點和臺輪停靠點設立新台幣代兌點。積極在對臺小額貿易管理中推進人民幣計價結算和辦理核銷,擴大福建對臺小額貿易出口收取人民幣辦理核銷試點範圍,為兩岸投資貿易往來提供便利。積極爭取中央支援,探索在閩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意見要求,我省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要積極推動兩岸金融交流與合作,爭取中央和上級部門支援在對臺金融合作有關政策上先行先試。在政策許可情況下,爭取各類臺資金融機構到福建設立機構,投資參股地方金融機構或創辦產業投資基金。支援富邦金控通過香港等第三地子公司投資入股廈門市商業銀行。積極爭取興業銀行等我省金融機構在臺設立機構,實現兩岸金融業雙向直接交流合作,服務於“兩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區”建設。

   另外,福建省將積極推廣應用進出口收付匯網上核銷系統,服務台資出口企業便捷完成進出口收付核銷業務,同時爭取在所有大型、重點臺資企業中推行進出口自動核銷辦法,最大限度地簡化進出口業務辦理程式,促進臺資企業發展。

  境內外上市每年力爭15家

  據悉,我省各級政府將推出扶持政策來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推動一批企業儘快向中國證監會提出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開展到境外上市工作,力爭每年有15家以上企業在境內外發行上市。

  意見指出,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到香港等境外證券市場上市。積極引導仲介服務機構開展創業型企業的保薦服務工作,推進創業型企業改制上市。

  同時鼓勵運作規範的上市公司,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等融資方式,籌集資金。支援業績較好但達不到配股和增發條件的上市公司通過資產重組、股權轉讓、收購兼併等措施,激活再融資能力。

  意見中除了積極推動企業改制上市,也鼓勵運作規範、業績突出、具有擴大經營規模和再融資能力的上市公司發揮再融資功能。

  鼓勵以金融服務和產品試點為平臺,先行先試,積極向總行申請試點專項資金;推薦優質項目,促進信貸資源配置向福建傾斜。同時,通過直接轉讓、間接銀團貸款等方式吸聚利用省外資金。(見習記者 謝丹)

 
編輯:張方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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