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旺報》今日發表社評分析兩岸合作發展電動車產業的問題。社評指出,從兩岸發展電動車情況來看,臺灣缺乏研發資金、市場規模小,但技術先進,與臺灣相較,大陸比較缺乏技術和人才,但市場規模大,大型車廠較有整車整合能力。兩岸發展電動車,正具有截長補短的優勢,唯有兩岸產業優勢互補,才可能打造屬於兩岸共用的電動車產業,才能夠在國際市場形成競爭優勢。
社評摘編如下:
日前溫家寶總理髮表講話時,明白指出戰略性新興產業部署面對無序發展、缺乏核心技術及條塊分割資源分散3大問題,更以發展電動車為例,挑明混合動力車和純電動車究竟是不是最終產品目前並不明確,發展電動車要先解決包括技術路線等相關問題。
大陸發展“7大戰略新興產業”、臺灣發展6大新興產業也都有一些問題存在。項目推動前未作充分的評估,實施過程中暴露了一些問題。以電動車產業為例,臺灣于去年4月就正式核定“智慧電動車產業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其中“智慧電動車先導運作專案計劃”未來3年僅預計投入22億元(新台幣,下同),卻想要達成3000輛智慧電動車運作,並建置島內3000座慢充站及120座快充站,看起來有點天馬行空,2010年到2016年總共才編列約100億元預算,難怪大型汽車廠要停止在臺的研發,前往大陸發展電動車,至少鼓勵政策強于臺灣。
目前全球電動車仍以歐美規格為主,大陸市佔率僅3%,工業及資訊化部原本評估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量及市場規模要雙雙達成全球35%目標。甚至曾喊出今年要有50萬台電動巴士、明年百萬輛上路目標,看來短期目標已經幻滅。
從兩岸發展電動車情況來看,臺灣缺乏研發資金、市場規模小,沒有能力從上游零組件到終端產品完成完整整合;但臺灣“工研院”、車輛中心、金屬中心研發能力強,產業長于規格零組件整合,由筆記電腦發展出的鋰電池能力具有國際水準,車載電子系統研發製造能力強,電動車的鋰電池芯及模組和相關零組件已打進國際供應鏈,是電動車很好的發展基礎。與臺灣相較,大陸比較缺乏技術和人才,但市場規模大,大型車廠較有整車整合能力。兩岸發展電動車,正具有截長補短的優勢,如能充分整合,即便不能在短時間內追日超美趕歐,但絕對比各自“關門造車”可以縮短產業學習曲線。
兩岸發展電動車當前的要務應該是儘快打造產業鏈,但這需要兩岸當局有共識、有計劃的推動整合。其中應包括成立資金中心、共同研發中心、產業標準中心,並且以篩選方式找出有實力的兩岸企業,由共同研發中心和執行團隊訂出產業標準,讓更多兩岸企業在技術規格化下競爭,就可以擁有兩岸自主的智慧財產權技術,兩岸分工體系也可以從垂直整合演進到水準整合,並快速把電動車產業鏈完整架構起來。唯有兩岸產業優勢互補,才可能打造屬於兩岸共用的電動車產業,才能夠在國際市場形成競爭優勢。
要形成深度接軌的兩岸產業合作模式,需要兩岸當局有膽識、有智慧的促成。如果沒有勇氣推動兩岸新興產業整合,最後各自為政,只會斫傷兩岸新興產業在全球的競爭機會。兩岸新興產業的發展必須彼此找出競爭核心和優勢,共同結合才有成功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