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後續協商面臨困難

時間:2012-09-04 08:39   來源:今日中國

  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商成為下一階段兩岸經濟合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兩岸面臨的重要任務。前不久,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召開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發表的共同建議第五點提出,“進一步發揮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作用,支援雙方加快ECFA後續協商進程,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服務貿易協議商談,推動貨物貿易協議商談儘速取得實質進展”,顯示海峽兩岸對ECFA後續協商的緊迫性。但同時要充分認識到後續協商面臨的障礙與困難。

  年初,馬英九就提出爭取兩年內完成ECFA後續協議的簽署,不久臺有關部門便提出爭取一年內完成服務貿易協商。大陸方面也表示ECFA後續協商進展順利。但以過去兩岸經貿協商尤其是ECFA的簽署過程及投保協議簽署出現的多次延後經驗,兩岸對ECFA後續協商似乎過於樂觀,未能充分認識到面臨的困難與障礙。

  ECFA是一個框架性的兩岸經濟合作協議,涉及面非常廣泛,其中後續協商涉及四項重要協議的簽署。一是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協議;二是海峽兩岸貨物貿易協議;三是海峽兩岸服物貿易協議;四是海峽兩岸爭端解決機制協議。兩岸投資保護協議商談已久,爭議不斷,數度延後簽署,儘管有望在今年8月中旬兩會負責人會談中正式簽署,但這一協商簽署過程已充分顯示了ECFA後續協商的困難,才會有兩岸協商進入“困難期與深水區”之稱。

  爭端解決機制是技術性問題,簽署協議困難相對較小,雙方已就協議的適用範圍、磋商程式、調節程式、執行程度等內容達成初步共識。但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協商就要困難得多。服務貿易主要涉及兩岸服務領域的市場開放與自由化進程。現在所剩時間只有5個月,要在年底前完成涉及龐雜的服務貿易協議確實面臨不少困難。關鍵在於臺灣對大陸服務市場開放有限,管制嚴格,不願大幅開放,而是希望大陸對臺開放更多服務市場,要大陸繼續對臺“讓利”。如果臺灣仍堅持“多要少給”立場,只希望大陸大幅開放服務市場,甚至希望大陸給予臺灣“超國民待遇”,而對大陸仍只是象徵性或小幅開放,連基本的“國民待遇”都沒有,那麼勢必增加協商及年內完成簽署的困難。

  ECFA後續協商最重要的是兩岸貨物貿易協議的簽署,所涉降稅範圍非常廣泛,臺灣有5826項貨品、大陸也有6714項貨品,其中絕大部分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分階段降稅並直至零關稅,這是一項非常艱巨的任務。兩岸希望“儘速取得實質性進展”,臺當局希望兩年內完成簽署,但面臨很大困難。首先,臺灣一再表示堅決不再對大陸開放農產品進口,而且已對大陸開放的農產品進口項目不降稅也不會實施零關稅,如果這一問題不能突破,能否簽署真正的貨物貿易協議則有很大疑問。其次,兩岸在協商貨物貿易降稅範圍(或例外)問題上將面臨很大爭議,即將在多大範圍內實施自由貿易,即能否實現90%左右的貨物實施零關稅貿易,存在不確實性。再次,臺灣島內政治生態複雜,藍綠對立嚴重,對ECFA一直持不同立場,尤其是對貨物貿易的大範圍降稅或實施零關稅存在不同立場,綠營的抵制與反對可能會影響ECFA後續協商的進程。另外,島內弱勢產業或利益集團反對進一步開放大陸產品進口,更反對實施零關稅進口,對臺當局形成很大壓力。同時這也與大陸爭取弱勢群體與照顧中小企業或南中部的政策相矛盾,讓大陸面臨兩難選擇。

  可以說,ECFA後續協商的重點與難點是貨物貿易協議與服務貿易協議的協商及簽署。儘管兩岸有了初步的時間表,但事實上ECFA後續協商任務十分艱巨,困難很大,要如期完成簽署一個能滿足各方利益與期待的協議,需要兩岸做出更大的努力。尤其是在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協商中需要處理好四個問題。一是要處理好兩岸“互惠”與“讓利”的關係問題;二是要處理好臺灣對大陸的“國民待遇”與大陸對臺灣的“超國民待遇”的關係問題;三是要處理好對臺商與外商的相關政策平衡與WTO規則的銜接問題;四是要處理好ECFA後續協商協議中對臺灣島內不同利益群體的利益平衡與分配問題。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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