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經濟新規10月實施 廢塑膠制食品用塑膠袋被禁

時間:2012-10-01 15:29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0月1日電 (財經頻道 黃楠)綜合報道,10月起將有一批經濟領域的新法規、新標準正式實施,其中,禁用廢塑膠生產食品用塑膠袋、《快遞運單》國家標準等新規備受關注。中新網財經頻道特梳理了即將實施的法規和政策,望對網友有所助益。

  10月起禁用廢塑膠生產食品用塑膠袋

  由環保部、發改委、商務部聯合製定的《廢塑膠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將於10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禁止利用廢塑膠生產食品用塑膠袋。

  規定明確,禁止在居民區加工利用廢塑膠;禁止利用廢塑膠生產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膠購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膠袋;禁止利用廢塑膠生產食品用塑膠袋;禁止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廢塑膠類危險廢物的回收利用活動,包括被危險化學品、農藥等污染的廢棄塑膠包裝物,廢棄的一次性醫療用塑膠製品(如輸液器、血袋)等。

  此外,不符合環保要求污水治理設施的,禁止從事廢編織袋造粒、缸腳料淘洗、廢塑膠退鍍(涂)、鹽鹵分揀等加工活動;廢塑膠加工利用單位應當以環境無害化方式處理廢塑膠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垃圾、濾網;禁止交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單位或個人處置;禁止露天焚燒廢塑膠及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垃圾、濾網等。規定明確,自2013年1月1日起,未經環保核查合格的企業,不予批准進口廢塑膠。

  《快遞運單》國家標準10月起實施

  近日,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了《快遞運單》國家標準,該標准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今後所有快遞公司的運單有望統一格式,運單中對於保價費和不保價物品賠付標準的規定也有望形成國家統一的標準。

  據悉,目前國內各家快遞公司的快遞運單均由自己制定,基本內容大致一樣,但背面的具體條款略有不同。有的小快遞公司甚至採用了模糊不清的表述,消費者往往會因為疏忽而簽了字,發生這樣的情況就很有可能引發經濟糾紛。對於消費者快遞時遭遇的快遞運單資訊、協議模糊,賠付標準混亂等諸多問題,該標準進行了統一的規範。

  10月起免征部分鮮活肉蛋流通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2年10月1日起,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

  此次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包括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分割的鮮肉、冷藏或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而鮮活蛋產品,則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不在其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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