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融部門擬放寬人民幣兌換資格與據點

時間:2008-06-06 08:49   來源:中新網

  針對人民幣兌換議題,臺灣金融部門官員4日表示,原則是放寬兌換資格與據點。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央行”官員說,以後民眾只要拿得出人民幣,不論任何人,也不用出入境證明,都可以在每人每次2萬元的限額內到銀行兌換新台幣,但是可以重復排隊兌換。這意味著,人民幣兌換新台幣金額無上限。至於兌換地點,除可辦理外幣業務的銀行,外幣收兌處也能辦理。

  不過,對於新台幣兌換人民幣是否也比照上述原則辦理,臺“央行”並未說明。人民幣換鈔業務“箭在弦上”,臺金融部門近一個月也密集為銀行舉辦人民幣偽鈔辨識課程。

編輯: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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