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ECFA洽簽“小而必要” 盼年內生效

時間:2010-04-14 13:41   來源:中新網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馬英九13日表示,兩岸經濟框架協議(ECFA)是“分次到位”的貿易協定,其特色是“小而必要”。一旦6月完成洽簽ECFA,希望今年內能愈快生效愈好,不要拖,企業就能愈快享受出口降稅的好處。 

  對外商投資誘因會增加

  馬英九13日接受該報專訪時表示,ECFA降稅後外商投資誘因會增加,現有外商會增加投資,從美國商會,歐洲商會、日本工商會及競爭力大師麥可波特等,都認為應該與大陸儘速洽簽ECFA。

  至於早收清單會包括幾項?馬英九表示,像石化、汽車零件、工具機等臺方都列入早收清單爭取降稅,但大陸廉價的寢具、毛巾、磁磚、鞋類、針織等,對臺灣會造成影響的弱勢產業,希望早收清單減少,或爭取不列入。

  農產品、勞工不會觸及

  他說,二次正式ECFA協商可清楚看到,農產品維持1415項不會增加開放,關稅也不會降低,且不會觸及勞工議題。ECFA洽簽秉持“小而必要”原則,一開始不需要很大包裹,先有架構協議,如此時間較有彈性,它是“分次到位的貿易協定”,內容與自由貿易協定(FTA)也有差別。

  金融業考慮採對等比例

  ECFA是否包括金融業開放,馬英九說,過一陣子會更明朗化,金融業要考慮對等比例原則開放,不是一對一,不過,島內有共識,金融業未來會開放,只是採取何種方式及開放適當時機為何,當局很謹慎小心,因兩岸金融規模量體懸殊,島內有莫名恐懼擔心陸銀來會把臺灣銀行吃掉,當局不得不做很多限制才敢開放。

  臺方銀行若能去設分行、子行幫助臺商,也是當然之理,馬英九認為,臺商已出去投資20年,很多融資都靠當地,這並非常態,許多地方廠商出去投資,相關服務業包括銀行、創投、律師、會計師都跟著出去,投資帶動服務業的發展,但臺灣只有“老闆帶一隻皮箱打天下”,此一現象有待改變。

  互惠互利才是長久之計

  一旦6月洽簽兩岸經濟協議,何時生效?馬英九指出,協議會規定生效條款,若今年內能生效希望不要拖,當局一定努力讓ECFA協議生效愈快愈好。

  至於大陸領導人“讓利”說,馬英九認為,長久經貿關係應是“互利”,“我們不可能光揀別人便宜,完全不給大陸好處,必須互惠互利才是長久之計”。

 

 

編輯: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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