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記者從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新聞發佈會上獲悉,5月25日起,該市公安局在寧波櫟社國際機場設立臺灣居民口岸簽注點,為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注直抵口岸的臺灣居民辦理證件、簽注。
據了解,5月12日,公安部授權浙江省、天津市、山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寧波、天津、濟南機場設立臺灣居民口岸簽注點,為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注直抵口岸的臺灣居民辦理證件、簽注。
寧波市公安局副局長徐世偉表示,凡持有效臺灣出入境證件或臺灣身份證或有效期在三個月以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居民來大陸探親、訪友、旅遊、經商等活動,可以申請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三個月一次入出境有效簽注。
“正常情況下,口岸證件辦理時限每人不超過10分鐘,申請人等候時間不超過30分鐘。”徐世偉說。
據徐世偉介紹,如申請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需要填寫申請表;交驗有效的臺灣出入境證件或臺灣身份證;提交兩張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回答有關詢問;繳納辦理證件費用便可。如辦理一次入出境有效簽注的臺胞需填寫申請表;交驗有效期三個月以上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提交一張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回答有關詢問;繳納辦理證件費用。
據悉,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每證收費50元人民幣,有效來往大陸簽注每件收費100元人民幣。
記者了解到,以下情形不予辦理證件:未持有效的臺灣出入境證件、臺灣有效身份證的臺胞;持有偽造、塗改等無效的臺灣出入境證件、臺灣身份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胞;《中國公民來往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予批准入境的;其他主管機關認定不能辦理的,口岸簽注機關均有權拒發入境證件。(記者 何蔣勇 通訊員 謝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