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首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框架原產地證書籤發

時間:2011-01-10 09:54   來源:中新網

  記者從無錫檢驗檢疫局獲悉,無錫首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協議框架》(ECFA)原產地證書6日簽發,申領方是無錫本土企業倉佑汽車配件公司,出口臺灣的貨物為傳動榖,共66托盤,貨值5萬餘美金,屬ECFA早收清單項目。

  據了解,2010年6月在重慶簽署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ECFA)主要內容包括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穫、爭端解決等,其中貨物貿易早期收穫是ECFA協議的重要內容,並於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原產地證是貨物的“身份證”,只有持原產地證書的大陸貨物方能在臺灣享受ECFA關稅優惠。這批傳動榖目前可獲得臺灣減半關稅的優惠,在臺進口關稅由5%降至2.5%。記者了解到,無錫對臺出口企業對ECFA早收清單實施反響十分熱烈,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出臺後就陸續有不少企業前來諮詢原產地證申領事宜,倉佑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根據ECFA,臺灣將對267項原產于大陸的產品實施降稅。2009年臺灣自大陸進口此267項產品金額達28.5億美元,佔當年臺灣自大陸進口總額的10.5%。臺灣對大陸降稅產品包括石化產品、機械產品、紡織產品及其他產品等四類。

  目前,無錫檢驗檢疫局已正式開始簽發ECFA原產地證書。據悉,企業申請ECFA原產地證書籤證時,必須提交《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原產地證書申請書、按規定填制的原產地證書、出口商品的商業發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材料。(孫權 楊佳)

編輯: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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