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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農藥核準企業名單(第四批)

  時間:2006-02-07 17:19    來源:     
 
 

日期:2006-02-07 發佈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下載文件:  2005年農藥核準企業名單(第四批).doc           


        經審核,現將2005年第四批農藥核準企業及品種公佈如下:

  一、批准鄭州農達生化製品廠等11戶企業增加生產指定的農藥品種。

  二、本次農藥生產企業核準有效期為5年,五年後要求延續保留農藥生產企業資格的企業,應當在有效期滿三個月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

  三、通過核準的企業要在2年內按核準內容辦理有關農藥登記、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准證書)等手續。凡擅自擴大與變更核準內容,在兩年內未辦理農藥登記、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准證書)等手續的企業,通過核準的資格自動失效。未通過核準的企業不得辦理農藥登記(國內外首次登記的除外)、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准證書)等手續。通過核準的農藥生產企業不得將廠房、生產設備、分析檢測設備、污水處理裝置等租賃給其他企業使用。

  四、本次核準的企業註冊資金最低要求為:原藥企業1000萬元,製劑(加工、復配)企業500萬元,鼠藥製劑、分裝、衛生用藥企業200萬元。製劑(加工、復配)企業新增原藥需重新核準。

  五、自2006年7月1日起,申請農藥企業核準的註冊資金最低要求為:原藥企業3000萬元,製劑(加工、復配)企業1000萬元,鼠藥製劑、分裝、衛生用藥企業500萬元。

  六、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請乳油農藥企業的核準。

  七、本次核準未通過的企業申請材料,不再作為下一次申請核準的依據。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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