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貸款記錄,即使已經還清,再申請公積金貸款也要算二套房。這意味著北京貸款利率差別化政策進一步細化。
公積金中心將和銀行聯網
昨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了《關於“二套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審核操作和調整個人信用評估手續的通知》,明確了公積金貸款“二套房”標準。即,自本月起曾有商業或公積金貸款的,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將按照“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標準,首付款按40%比例繳納。而此前北京市規定,還清貸款後,申請公積金貸款按“一套房”標準執行。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表示,執行新規後,公積金將和商業銀行聯網,檢查貸款申請人是否存在“二套房”情況。據介紹,新政策執行兩天來,北京各區縣管理部交接平穩,沒發生因政策調整致借款人公積金貸款遇阻的情況。
材料顯示,2007年中央和北京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時,二套房商業貸款的首付比例提高到至少4成,當時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沒有提高。按政策,貸款人在第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後就可以申請第二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和貸款額度仍然按照首套房公積金政策執行,首付比例為不低於20%,貸款額度為最高80萬元。
有利抑制投機炒房
“北京公積金新政,使得公積金貸款和商貸的全面接軌,兩者的同步化有利於此輪宏觀調控政策的切實落地,避免投機性購房人利用公積金和商貸的政策差異而鑽空子。”我愛我家分析師說。
該分析師表示,由於公積金和商業銀行貸款的“二套房貸”首付比例提高至40%,在打擊投機炒房的同時對改善型購房也會一定的抑製作用,但同時會有“誤殺”。
據我愛我家調查,2010年以來,購房人群中首次置業的比例下降到37%,而改善型購房的比例上升到55%,投資投機性購房下降到8%。
“隨著實體經濟的轉好,改善型購房的比例和數量還會進一步增加,成為支撐2010年購房市場的主流。”上述分析人士表示,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從政策上還是應該將改善型購房從“二套購房”中剝離出來,加以差別化對待且給予一定的優惠,這樣才能保證這部分合理需求的有效釋放,從而激活交易量,保障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和發展。(轉自上海證券報 記者 于祥明 編輯 阮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