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7月30日電 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支援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的若干意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副局長鐘攸平介紹說,根據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的實際需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法律法規和職責許可權範圍內,給予海南若干“先行先試”政策,《意見》共21條。
為支援海南旅遊業創新發展,《意見》“鼓勵境內外大型的汽車租賃公司、房車旅遊公司在海南投資興辦企業”、“支援各類投資者在海南從事遊艇製造、銷售、交易、租賃業務”。突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行業限制,“鼓勵境內外投資者在海南開展會計、審計服務、會展服務和投資文化體育產業”,變國家限制發展行業為海南鼓勵發展行業。拓寬了海南興辦企業出資融資渠道,“支援不需要辦理股權登記的技術作為新興產業公司股東的首次出資”、“支援以股權為質權開展融資抵押業務”、“支援以股權對外投資,股權與其他非貨幣出資額之和最高可達被投資公司註冊資本的70%”、“鼓勵發展融資性擔保公司”等。
為支援海南省推進農業生產方式轉變,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發展,《意見》首次明確“允許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為出資方式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允許農民以居住地點作為住所辦理工商登記;可以在名稱中使用‘農家樂’字樣”,鼓勵引導海南省農民利用自有房屋,開展家庭旅館經營,促進農業觀光、民俗風情、特色休閒等旅遊產業發展。
《意見》放寬了海南企業登記政策。鼓勵海南企業多种經營、跨行業經營,“企業註冊資本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企業經營範圍涵蓋國民經濟行業3個以上大類的,允許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名經濟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的行業”。降低組建企業集團的門檻,促進企業品牌經營、連鎖經營,“凡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額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母公司註冊資本總額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有3個以上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的,可以申請註冊為企業集團。具備總店、配送中心和三個以到府店的,均可辦理‘連鎖經營’的註冊登記。”
此外,國家工商總局將海南列為商標工作重點支援地區,支援海南開展出口型企業國際商標註冊培訓、培育本地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誌及馳名商標,提升海南企業的國內國際市場競爭力和知名度。
海南省副省長李國梁出席了當天的新聞發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