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四縣市10月起試水“省直管縣”財政改革

時間:2010-08-25 09:28   來源:廣州日報

  昨日,(廣東)省財政廳在廣州召開的省直管縣財政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上透露,將從10月1日開始“試水”直管縣財政改革,納入試點名單的主要是廣東的“產糧、產油、生豬生產”大縣,如興寧市、南雄市、紫金縣、封開縣等。改革內容包括省直管縣財政,取消市與縣之間的日常資金往來,省財政直接確定各市、縣的資金調動額度。

  此次納入試點的南雄市、紫金縣、興寧市、封開縣均屬於財政部規定試點範圍的“產糧、產油、生豬生產”大縣,又屬於省主體功能區劃中的生態縣,分別屬韶關市、河源市、梅州市、肇慶市行政管轄。

  4縣市試水省直管縣財政後,市對試點縣不能隨意開減收增支的政策口子,或要求試點縣配套資金;妥善處理好市與試點縣的債務關係,不得突擊扣還試點縣財政欠市財政的債務,不得將應屬於縣級收入範圍的收入收歸市級,不得將應屬於市級支出範圍的支出轉嫁給縣級,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集中或變相集中試點縣的財力,否則,將由省財政廳採取相應措施予以糾正。

  昨日,會議還研究討論了省財政廳草擬的《關於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

  省直管縣財政改革內容

  轉移支付、稅收返還、所得稅返還等由省財政直接核定並補助到市與縣;市縣可直接向省級財政等有關部門申請專項撥款補助,由省財政直接下達市與縣,市級財政可通過省財政繼續對縣給予專項撥款或財力性補助。

  市、縣統一按照省的要求,各自編制本級財政收支預算和年終預算,分別報省匯總。

  市與縣之間日常的資金往來關係取消,建立省與市、縣之間的財政資金直接往來關係。省財政直接確定各市、縣的資金調度額度。市、縣金庫按規定直接向省級金庫報解財政庫款。

  年終各類結算事項一律由省財政與市、縣財政直接辦理。市與縣之間如果有結算事項,必須通過省財政處理。

  市、縣舉借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國債轉貸資金等,直接向省財政申請轉貸及承諾償還,未能按規定償還的由省財政直接對市、縣扣款。(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岳才軒)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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