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意見鼓勵民間投資 放開七大產業領域

時間:2011-03-01 10:31   來源:廣州日報

  昨天,廣東省出臺了《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明確了18項工作,約30個部門分別承擔相關任務,放寬民間投資準入範圍,鼓勵民間資產進入七大類產業和領域,包括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等也開始向民間資本放開。

  放寬民資準入範圍

  行業進入難、貸款融資難、政策落實難等困擾著民間投資的發展,通知指出,為促進廣東省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廣東將放寬民間投資準入範圍,規範設置投資準入門檻,創造對各類投資主體公平競爭、平等準入的市場環境。

  記者發現,進一步拓寬了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範圍,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所有行業和領域,重點鼓勵民間資本進入七大領域,並促進民間資本投向重點產業。七大領域包括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市政公用事業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域、社會醫療教育事業領域、金融服務領域、商貿流通領域、國防科技工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

  制定民間投資重點項目計劃,引導民間資本投向重點產業,對納入計劃的重點項目,給予建設用地、資金扶持以及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優惠政策。

  一些公共服務領域投資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比如促進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進一步完善公共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按照“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推進相關領域價格和收費制度改革,為民間資本進入公共服務領域創造良好條件。

  為順暢引進民資將清理差別政策規定

  廣東省將及時清理或修訂帶有所有制差別的政策規定。在工商登記、項目核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土地使用、規劃選址、環評審批等方面,不得對民間投資設置附加條件。

  對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基礎設施、工業等項目的歷史用地,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依法供地後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納入“三舊”改造範圍的,按有關政策辦理。對民企現有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七大產業領域

  ●公路、軌道交通、水運、港口碼頭、民用機場、通用航空、農田水利、能源、電信、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

  ●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交通、城市園林綠化、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市政公用事業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域。

  ●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等醫療機構,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職業教育等各類教育和社會培訓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文化、廣播影視、旅遊和體育產業等社會事業領域。

  ●農村信用社、城市商業銀行、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信用擔保公司、區域保險公司等金融服務領域。

  ●連鎖經營、批發零售、物流、電子商務、會展等商貿流通領域。

  ●國防科技工業領域。

  ●高端新型電子資訊、新能源汽車、半導體照明、生物、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

  (記者耿旭靜)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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