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魚翅幾乎全是人造假魚翅 工商部門窮追猛打

時間:2013-01-14 11:11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13日,浙江省工商局召開浙江省魚翅市場整治情況通報會,會上公佈了魚翅送檢的鑒定結果:82個樣本中79個為“人造假魚翅”。

  翅、參、燕、鮑是中國傳統飲食概念的四大頂級食材,長期受到人們追捧。但因人們的非理性消費,也導致了燕窩、魚翅等市場亂象不斷。

  2012年12月,浙江省消保委前期調查反映市場上銷售的魚翅產品存在以假充真、重金屬超標等情況。1月13日,浙江省工商局通報檢驗鑒定結果顯示,82個樣本中79個為“人造假魚翅”。

  為了規範該市場,浙江省工商局制定並出臺了《關於規範魚翅經營杜絕商業欺詐的若干意見》,嚴格源頭追溯,建立並落實魚翅商品的索證索票制度和經銷臺賬制度。意見包括:

  嚴格源頭追溯,建立和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凡在浙江省境內的市場、商場、專賣店從事魚翅等商品批發、專營、零售等經營活動的,在進貨時必須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或流通許可證、產品品質合格的相關證明。

  實現去向可控,建立和落實經銷臺賬制度。魚翅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和完善進銷貨臺賬制度。進貨時如實記錄魚翅產品名稱、供貨商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相關內容;同時依法建立和落實魚翅產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流向、銷售日期等相關內容。

  倡導誠信經營,建立和落實商品品質承諾制度。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從合法渠道、合法經營者採購貨真價實的魚翅商品,應當向消費者明示魚翅的真實貨源資訊,並實行明碼標價,不得短斤缺兩,不得以人工合成魚翅等假魚翅冒充真魚翅欺詐消費者。

  落實自律管理,凈化市場環境。市場舉辦者要主動承擔市場管理職責,教育經營者依法經營,文明經商,遵守公認的商業公德和職業道德。

  依法嚴厲打擊,嚴查各種違法經營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強化魚翅等商品欺詐行為的監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和查處各種違法行為。

  推進消費教育,倡導新消費理念,拒絕魚翅消費。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消費維權義工和社會環保人士的社會力量,推進和強化消費教育,倡導新消費理念。(記者萬潤龍 尚啟莊)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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