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高速也收超時費 針對兩種故意逃費行為

時間:2012-05-15 12:58   來源:重慶晚報

  一名河北司機因在當地高速路服務區睡覺,停留時間超過了12小時,除了本來需繳的40元路費外,他還必須繳納385元的超時費才能下高速。昨日,這條新聞引發市民熱議。

  重慶境內的高速公路是否也有此項規定?

  服務區過夜路上修車

  耽擱時間不收超時費

  重慶高速客服熱線12122證實,我市也存在類似規定,但只針對偷逃通行費行為,在服務區過夜、在路上修車等行為耽擱了時間,則不會收取超時費。

  工號2611的工作人員解釋,重慶高速公路收費確有限時的規定,計算標準是以高速出入口之間里程除以最低限速(60公里/小時)來計算,主要是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打擊偷逃通行費行為。

  該工作人員表示,雖然我市高速公路也有收取超時費的相關規定,但並不是死板執行,司機只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證明自己不是偷逃通行費就可以免責,不會被收取除正常通行費外的任何費用。

  比如,因為疲勞駕駛,需要在服務區過夜,導致通行時間超時。該司機只需要主動找到服務區保安或者服務員登記備案,或者索要住宿發票、購物小票,在出收費站時主動說明情況並出示相關證據,就可以不被收取超時費。

  如果因為故障,在高速路上修車等原因耽擱了時間,則需要注意保存修車單據,以證明自己不是偷逃通行費。

  兩種故意逃費行為

  要收超時費還罰款

  負責蘭海高速渝黔段收費的中信渝黔高速公路公司綦江收費站鄒站長進一步解釋,我市高速公路收費部門收取超時費,主要是針對兩種故意偷逃通行費等行為。

  一是“U轉”逃費。比如一輛車從綦江收費站出發前往重慶,但過了10多個小時後,該車沒有在其他任何收費站下道,又返回綦江收費站下道,形成零通行費的情況。

  鄒站長說,由於此種情況無論如何解釋,如在服務區睡覺或修車都無法自圓其說,則將被收取超時費。根據《重慶市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路網內一次通行出入口相同的車輛(U形車),按該站距路網最遠的收費站的收費標準收取車輛通行費,並處以2000元的罰款。

  二是“J轉”逃費。比如上文所說的車輛,雖然最後沒有從綦江收費站下道,卻在10多個小時後從附近的雷神店收費站下道,只產生了5元的通行費。

  “10多公里路程,中間沒有服務區,也沒有故障修車,怎麼可能走了10多個小時?”鄒站長說,這種情況嚴重超過正常通行時間,明顯涉嫌偷逃通行費,將面臨與“U轉”轉相同的處罰。(記者 范永松)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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