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在河南,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吸納一定數量的失業人員,就可獲得最高200萬元的擔保貸款。
按照2012年11月15日下發的《河南省穩定就業專項工作方案》,處境困難不裁員的企業和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都能獲得相關的優惠政策或補貼。與此同時,解決現有在城市工作生活的農民工及其子女的市民待遇問題,把在城鎮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城鎮社保體系。
其中,對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當年吸納登記失業人員達到3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每人最高可達5萬元、總額最高可達200萬元的標準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對符合產業政策導向、暫時陷入經營困難的企業,實行社會保險費“緩、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