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以房養老逆向抵押貸款明年可望在臺灣試辦。臺金融研訓院金融所副所長李智仁表示,若要全面實施,目前眾多法規障礙必須全面修改;政大地政係教授張金鶚則表示,可推動特別條例立法。
臺灣銀行公會、臺灣金融研訓院今天主辦“以房養老制度于高齡化社會之運用”研討會,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與談。
李智仁指出,辦理逆向抵押貸款目前尚有許多法規疑慮,包括逆向抵押是否違反“民法”規定物權法定主義、房產逆向抵押是否符合繼承範圍、銀行辦理逆向抵押貸款是否抵觸銀行不得承作非自用不動產等種種規定。
張金鶚表示,未來可針對以房養老制度訂定特別條例,許多抵觸現行法規包括“民法”的部分,都可排除在特別條例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