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無薪假人數再創新高 其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時間:2012-01-05 08:37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1月4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產業景氣低迷,無薪假人數再創新高。臺灣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企業因應訂單銳減、產能萎縮的經營困境,勞資雙方可協議縮減工資工時實施無薪假,但在實施無薪假期間勞工月薪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

  據臺當局“勞委會”最新統計,截至去年12月31日止,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共計109家,通報人數13034人,實際實施無薪假人數12487人。比12月中旬增加9家,通報人數增加2904人,實際實施無薪假的人數也增加2916人。

  相較于12月中旬無薪假的實施情況,不論是通報人數或是實際實施人數都呈現倍數成長的趨勢,顯示產業景氣並未隨著農曆年將近而回溫。

  林由敏表示,針對無新假實施方式,“勞委會”公佈“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修正版,並且制訂“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明定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以及工資時也就是實施無薪假時,勞工每月薪資不可低於法定基本工資,同時放無薪假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

  同時為確保無薪假勞工權益,明定無薪假勞工可以另外兼差,彌補無薪假期間損失的薪水。此外,資方于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應給予勞工獎金或分配紅利。

  林由敏提醒,無薪假注意事項以及協議書模板,主要是提供勞資雙方協議縮減工時工資的參考。勞資雙方一旦簽署協議,就具有一定效力。如果涉及勞基法規範,“勞委會”仍將依照勞基法開罰,企業必須注意。

  林由敏建議,被無薪假波及的上班族,不妨利用時間再度充電進修,或是透過兼差開發自己的第二專長,累積未來轉業的實力。

編輯: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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