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是我們黨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作出的脫貧攻堅機制創新,它將扶貧工作重心從瞄準區域轉向瞄準農戶,更加注重提高貧困群眾的自我發展能力。這一機制目前已經取得明顯成效,2016年全國1000多萬人受益,摘掉了“貧困帽”。然而,有人就此認為,實施精準扶貧可以忽略甚至放棄區域扶貧。這一觀點存在偏頗,忽視了二者之間的辯證關係。應當認識到,區域扶貧與精準扶貧是我國脫貧攻堅總體戰略中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厘清二者的關係、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才能確保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區域扶貧與精準扶貧既有區別又有聯繫。其主要區別在於扶貧對象存在明顯差異:區域扶貧的對像是連片特困區域,因而是面上的、宏觀的、整體的扶貧;精準扶貧強調精準到村、精準到戶、精準到人,更注重點上的、微觀層面的、個體的對象。其主要聯繫在於二者是相互支撐、互為前提的。區域扶貧在本質上屬於區域協調發展政策的一種,它能採取的手段不僅包括各種扶貧措施,而且包括一系列區域發展措施,具體來說包括建設高速交通網路、完善農業水利設施、提升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水準等。這些措施不僅能為實施精準扶貧奠定良好基礎,而且能進一步提高扶貧效果。精準扶貧則要求對扶貧資源進行精確配置、對扶貧對象實施精準扶持。只有從精準入手,才能逐一解決貧困群眾的脫貧問題,才能在區域扶貧的支援下幫助貧困群眾從根本上擺脫貧困。正確處理區域扶貧與精準扶貧的關係,進一步提高扶貧效率,應關注以下三個方面。
制定統籌區域扶貧與精準扶貧的系統規劃。精準扶貧之於區域扶貧是“以點築面”,精準扶貧的穩步推進能從微觀層面提高貧困群眾和貧困地區的自我發展能力,降低區域扶貧難度。區域扶貧之於精準扶貧是“以面帶點”,能為確保精準扶貧實施效果提供整體條件。比如,完善交通基礎設施有利於農村生產要素與市場迅速對接,完善水利基礎設施有利於現代生態農業發展,完善電信基礎設施有利於電商以及現代服務業發展,等等。因此,相關部門應統籌考慮區域扶貧與精準扶貧,聯合製定系統規劃。
適當加大對區域扶貧的投入力度。區域扶貧除了要為精準扶貧提供前提條件和良好環境,還應注重促進區域整體發展。為了讓區域扶貧發揮更大作用,應適當加大對其的投入力度。具體包括: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儘快將貧困地區納入全國鐵路和公路交通網路;加大對貧困地區建設高品質住房與社會文化服務設施的支援力度,提高貧困地區對人才的吸引力;給予貧困地區優惠的政策待遇,如稅收減免、資金扶持等,提高貧困地區對相關產業和企業的吸引力;構建合理的區域間生態補償與保護資金支援制度,提高貧困地區保護環境的積極性。
逐步完善精準扶貧資金的使用機制。可以嘗試對現有扶貧資金使用和審計制度進行改革,賦予基層組織一定的資金整合使用自由權。為了保證扶貧資金真正用到實處,一方面應構建嚴格的事中事後監管追責制度,避免扶貧資金被截留、貪污或浪費;另一方面應搭建公開透明的扶貧資金使用平臺,並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讓社會力量參與監督精準扶貧資金的使用。
(作者單位分別為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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