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把法治中國建設推向前進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法治思維三人談】
關於法治思維,習近平總書記這樣說——
法治是一種基本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環境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於發展。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深化基層依法治理,把法治建設建立在紮實的基層基礎工作之上,讓依法辦事蔚然成風。
嘉賓:
主持人:光明日報記者 靳昊
楊 松 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大學法學院院長
呂紅兵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國浩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夥人
莫紀宏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重要場合提到法治思維。他指出,“各級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2019年全國兩會召開之際,本報記者約請三位嘉賓就如何理解、確立和踐行法治思維進行深入探討。
1、增強法律意識 形成法治思維
主持人:結合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請問您如何理解法治思維的內涵?
2013年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立。2014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調整第二批自貿區法律法規,破除了上海自貿區擴區的法律障礙。圖為俯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洋山保稅港區。光明圖片/視覺中國
楊松:法治思維中談的法治,要做廣義理解,包括規則思維、程式思維、權利思維、義務思維、責任思維、理性思維、救濟思維等。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法治思維的提出,標誌著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入更高的發展階段,我國全面依法治國邁向新征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其實是告誡我們要尊崇法律,把法律作為判斷、處理問題的基本依據和準繩,形成法治思維,養成法治習慣。
呂紅兵:法治思維應該是指這樣一種智力活動——考慮和分析問題,處理和解決矛盾,以法律依據為前提,以法律規範為手段,以法治理念為價值,以法律責任為底線。改革開放40年來,我們實現了從“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跨越,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發展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改革開放40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所以,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都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而且要提高運用能力,做到知行合一。
莫紀宏:法治思維不是指簡單地學法懂法,更關鍵的是要使依法辦事成為一種思維習慣、行為自覺。法治思維的提出,既是對我國法治建設經驗教訓的總結,也是探索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的方法論和思考路徑。領導幹部真正把憲法和法律作為自身行為標準,僅依靠閱讀法律書籍、掌握法律知識是不夠的,必須要從思維方式上養成一種“凡事法律上怎麼說”“什麼是合法的事項”“什麼當為”“什麼不當為”的法律意識。
2、凡屬重大改革 都要于法有據
主持人:改革開放40年來,改革與法治相輔相成、相伴相生。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增強法治思維,“堅持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銜接”。請問,改革過程中應如何增強法治思維,如何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領導幹部和公眾要積極參與法治宣傳教育與普法工作。圖為浙江寧波“法治宣傳地鐵”專列。光明圖片/視覺中國
楊松:改革與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改革開放40年的成就,充分印證法治保障和推動了改革的進步、改革促進和發展了法治的進程,兩者相伴相生、同向而行。改革與法治既有深刻的內在統一性,又有形式上明顯的差別。“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就是告訴我們改革必須在法治軌道上進行。通過立法方式,授權改革、確認改革成果、掃除改革阻力、預留改革空間。同時,在改革中不斷完善法治,推動法治進步。
莫紀宏:改革與法治本身並不矛盾,關鍵是如何處理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的關係。從實質法治的角度來看,改革的合法性是法治合法性的基礎與組成部分,應當改革的不改革,法治就會成為阻礙社會進步的障礙。從形式法治的角度來看,法治具有獨立的價值,即便是再合理的改革措施,也應按法定程式進行。因此,堅持法治思維就要求改革遵守法治原則,同時不斷改革法治中的落後因素,保證法治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呂紅兵:從法治本身而言,需要強調法律規範的穩定性,以提高人們的行為預期。改革已進入深水區,有更多難啃的硬骨頭,因此法律本身也要與時俱進,從而推進改革、保障改革、引領改革。最近的一個熱點是科創板和註冊制。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以使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于法有據。2018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期限延長至2020年2月29日。這正是妥善處理好改革和法治關係的經典之作。
3、堅持立法先行 提高立法品質
主持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是一種基本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環境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於發展。學習好、踐行好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思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良法善治應成為重要衡量標準。各位對此有何建議?
楊松:中國的法治建設已經站在了新起點上。首先,要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的發展,增強其時代性、科學性、系統性。在法治建設實踐中,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全面領導,完善依法執政制度;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積極推動法律有效實施;注重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社會依法自治。
莫紀宏:良法善治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從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等方面採取措施,久久為功。在立法方面,從立法規劃開始就要進行科學論證,該立的法要全面系統地進行可行性論證,不該立的法也要充分說明理由。在執法方面,執法者要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對於明顯缺少事實和法律依據的,要抑制執法衝動,對於法律依據含糊的,要在弄清法律依據內涵的前提下再行執法。在司法方面,要對司法審判的有關依據進行合法性審查,保證依法獨立公正審判。在守法方面,領導幹部和公眾要積極參與法治宣傳教育與普法工作,從被動學法變為主動找法。
領導幹部要樹立起正確的法治思維,關鍵是要養成依法辦事的思維習慣和行為習慣,避免做表面文章。對憲法和法律要有敬畏之心,要做到知行合一,對於執法、司法活動結果保持高度尊重,不能以手中的權力消極對抗,同時要不斷學習法律知識,增強自身法治素養,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實際能力。
呂紅兵: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協會以及整個行業,應該也一定能夠在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進程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光明日報》( 2019年03月03日 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