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論部:以人民情懷彰顯治理價值
我國國家制度深深植根於人民之中,能夠有效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力
以人民為中心,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要落實在制度安排與治理實踐之中
正是不斷激發蘊藏於人民的無窮力量,我們的制度才能保持與時俱進的活力,我們的治理才能實現自我革新的優化
“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是中國共產黨人不變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鮮明價值指向。
我們的黨,是人民政黨;我們的共和國,是人民共和國。早在1948年,毛澤東同志就說過:“各級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種政權機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我國國家制度深深植根於人民之中,能夠有效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力。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共產黨的一切執政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治理活動,都要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尊重人民首創精神,拜人民為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什麼好?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我們始終把“人民”放在治國理政的重要位置,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作為制度設計的出發點。我們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同樣需要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以人民為中心,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要落實在制度安排與治理實踐之中。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形成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思路和機制,到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從加快建立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到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軌,從推進“放管服”改革、激發創新創業活力,到推動大規模減稅降費、讓企業輕裝上陣,可以說,我們在制度設計和國家治理過程中,真正做到了“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人民是共和國的堅實根基,人民是我們執政的最大底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如果說“為了人民”回答了價值指向問題,那麼“依靠人民”則回答了力量源泉問題。基層是改革的試驗場,人民是創新的推動者。從制度變遷的視角來看,我們的很多制度創新,都是來自群眾首創,經過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的良性互動從而上升為制度安排。比如說,浙江長興縣率先探索“河長制”,實現了河水治理從“沒人管”到“有人管”,從“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轉變。在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來自基層一線的“河長制”開始向全國推廣,為環境治理提供了重要抓手。從更大的視野來看,“楓橋經驗”形成獨特的矛盾調解機制,小崗村的“紅手印”催生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廣東蛇口“殺出一條血路來”推動建設經濟特區的步伐……正是不斷激發蘊藏於人民的無窮力量,我們的制度才能保持與時俱進的活力,我們的治理才能實現自我革新的優化。
在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上海工人代表範小鳳發言,“今天我——一個年青的女工,能夠站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講臺上來說話,這是五千年來中國歷史上沒有的事,我感到無上光榮!”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人民情懷彰顯治理價值,以人民智慧激發更大活力,就一定能凝聚起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磅薄力量。
《 人民日報 》( 2019年10月25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