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論:好制度引導研究者做大學問
人才是第一資源,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必須從人才抓起。不久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中國社會科學院聯合印發《關於深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從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改進管理與服務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為促進優秀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才脫穎而出提供了制度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強調,“要完善哲學社會科學領域職稱評定和人才遴選制度,建立規範的獎勵體系”“形成培養哲學社會科學人才的良好激勵機制,促進優秀人才不斷成長”。這就要求,相關改革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學術導向和價值取向。《意見》強調,要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堅持為人民做學問,注重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把品德放在職稱評價的首位,重點考察科研人員的政治立場、學術導向、科學精神、職業道德和從業操守;實行學術不端行為“一票否決制”等,從而在正確軌道上推進職稱制度改革。
完善評價標準是改革核心。《意見》要求,職稱評審要淡化論著數量要求,堅持創新和品質導向,注重考察科研人員的專業性和創造性;特別要將代表性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注重標誌性成果的品質、貢獻和影響力,嚴格實行代表作審核制度,落實回避制度。建構科學公正的評價標準,發揮好人才評價的指揮棒作用,才能引導更多研究人員做大學問、做真學問,推動形成崇尚精品的科研環境。
落實分類評價是改革關鍵。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可分為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決策諮詢研究,前者重在理論研究,後者重在提供決策參考、解決現實問題。為此,《意見》提出根據不同崗位科研人才及科研活動特點,分類制定科學合理、各有側重的人才評價標準。推行等效評價制,發表于中央主要媒體並產生重要影響的理論文章,以及為重要決策所採納的建言獻策成果,在職稱評審中與高品質的學術論文、著作具有同等效力。擯棄“一刀切”的評價標準,才能推動人才評價進一步科學化、精細化。
用好人才、服務發展是改革目標。《意見》強調,堅持評以適用、以用促評;加強聘後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進一步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民間智庫及自由職業研究人員職稱評審通道;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員,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放寬學歷、論文等要求。這些舉措將最大限度發揮職稱制度的效用,促進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相銜接。
改進管理與服務是職稱制度更好運轉的保障。《意見》貫徹“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許可權,推動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按照管理許可權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加強對評價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完善職稱評審公開公示制度,完善評審專家責任和信譽制度;優化評審服務,加強職稱評審資訊化建設,簡化申報手續和審核環節,同時建立復查、投訴機制,保障申報人的合法權益。
深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對於建設一支種類齊全、梯隊銜接的哲學社會科學人才隊伍具有重要意義。以《意見》為支點撬動改革實踐,不斷完善我國哲學社會科學領域職稱評定制度,必將形成有效激勵機制,促使更多優秀人才不斷成長、脫穎而出。
(作者為中國社科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19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