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打擊網路犯罪要技術革新
日前,最高法發佈《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之網路犯罪特點和趨勢》。據統計,2016年至2018年,網路犯罪案件已結4.8萬餘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總量中的佔比均呈逐年上升趨勢。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與發展,傳統違法犯罪不斷向網上轉移、滲透、蔓延,網路犯罪已成為許多國家第一大犯罪類型。據公安部透露,網路犯罪已佔我國犯罪總數的1/3,且呈不斷上升態勢。網路黃賭毒、盜竊、詐騙、傳銷、販槍、傳授制爆技術、竊取公民個人資訊等違法犯罪增多,嚴重影響公共安全。
相對於傳統違法犯罪,用大數據“畫”出的網路犯罪,輪廓更加清晰、特徵更加明顯。比如說,犯罪主體低齡化,年齡在18—30歲之間的佔了多數;犯罪方法智慧化,網路犯罪分子往往具備專業技能;犯罪行為隱蔽化,網路的開放性和虛擬性使得網路犯罪具有極高的隱蔽性;犯罪結果擴散化,跨地域、跨國界特徵非常明顯;犯罪目的牟利化,非法斂財是主要目的;犯罪組織團夥化,與以往“簡單結夥”“單兵作戰”不同,如今的網路犯罪,組織化特點日益明顯。
傳統違法犯罪逐漸向網上轉移,新型網路犯罪不斷涌現。鋻於此,外部監管也要將更多精力放在網上,在打擊網路犯罪上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網路安全。針對網路犯罪方法智慧化,打擊網路犯罪要注重智力投入,與犯罪分子鬥智鬥勇。公安機關必須提升偵查整體能力,實現技術的全面革新,引入更有效的技術手段,以專治專,以快制快。
針對網路犯罪團夥化、專業化,打擊網路犯罪要多方形成合力,公安機關、司法部門、網路服務提供者、社會組織、用戶個人都有合作義務。尤其是網路服務提供者,有責任也有能力向社會提供安全的網路產品和服務。以更有效的技術對抗與防禦,讓網路犯罪從“事後防禦”“事中攔截”擴展到“事先預警”,從而降低犯罪發生率。
打擊網路犯罪,事關網路安全、社會穩定、百姓幸福,必須眾志成城、同心協力。
(摘編自11月21日《廣州日報》,原題為《把更多精力放在打擊網路犯罪上》)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25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