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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律實踐

2022-04-06 16:03:00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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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價值觀,承載著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精神追求,體現著一個社會評判是非曲直的價值標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靈魂。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的重要途徑,為全面依法治國注入了鮮活的力量。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僅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了理想目標和價值指引,而且隨著實踐的發展,其融入法治建設的方式越來越具體、越來越直接。2016年,在《關於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發佈之後,憲法、民法典等眾多法律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直接寫入法律文本之中,在法律規範體系層面確立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地位。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若干意見》《關於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等文件以及多個典型案例,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法治實踐中真正落地。

  在立法層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完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法律政策體系”,但是,僅從表述來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些內容抽象、宏大、複雜,特別是國家層面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價值觀,要在法律體系中對這些內容進行考察,難度是相當大的。而且,哪些核心價值觀應當入法入規,哪些核心價值觀應當融入政策體系,以什麼方式融入法律政策體系,也是我們需要關注的地方。在2018年“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被寫入憲法之後,有很多新制定或者修訂的法律法規專設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條款。典型的表現是民法典第1條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制定該法的基本目的,而且民法典有著大量直接表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及其具體內容的條款,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落實于調整人與自然的關係、人與社會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家庭成員之間關係的制度體系中,如專門對作假、欺詐、脅迫、惡意串通、損害他人權益等行為作出否定性規定,鼓勵見義勇為行為,保護英雄烈士人格權利,等等。此外,公務員法、檔案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國旗法、國徽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均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納入其中。從法條的表述及其所處的位置來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已經被法律正式認可,並逐漸成為各部門法所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則。

  如果說在立法層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表述的是一般的、普遍的價值觀念和目標,是從靜態上確定了其法律地位。那麼,具體到法律實施領域,尤其是司法領域,在具體的案件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如何發揮作用呢?

  對於個案來說,直接產生效力的並不是法律規範,而是法官根據法律和案件事實的互動關係所構建的裁判規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法在事中”。因此,在多數案件中,法官進行裁判,需要的是具體的、直接的、富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規則。但是在一些疑難案件中,存在著“窮盡法律規則”的情況。根據《關於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在民商事案件中沒有規範性法律文件作為裁判的直接依據的情況下,法官除了可以適用習慣以外,還應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指引下,以最相類似的法律規定作為裁判依據;如果沒有此種最相類似的法律規定,就需要充分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去闡釋立法精神、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則等作出裁判。可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比“立法精神、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則”在司法適用上,更加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可以說是一種兜底性法律淵源。

  而在那些有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情形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則是通過適當方法融入裁判文書的釋法說理之中。

  司法裁判本質上就是一項解釋的工作,從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指導性案例來看,大量的案件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種說理、論證的理由進行直接引用,還有不少裁判文書已經結合具體價值觀展開了有針對性的細緻分析,尤其是在一些涉及社會公德、家庭倫理、個人誠信的案件裁判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裁判的實質理由,發揮了更加重要的作用,有力彌合了司法專業邏輯和老百姓樸素認知之間的差距,增強了司法的公信力。但整體來看,在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的過程中,還存在著說理簡單、闡釋粗糙、針對性不足等問題,需要進一步轉變司法裁判方法,各級人民法院在辦理關涉道德爭議的社會關注案件中,要摒棄機械司法、就案辦案的思維,履行好司法審判在弘揚核心價值觀上的重要角色,在理順案件是非曲直的基礎上做好權衡,在裁判依據上盡可能尊重社會公眾的樸素情感和基本道德訴求,努力實現情理法的融會貫通;在法律規則適用上也應深入探究立法背後的道德考量和價值功能,以充分實現個案正義與社會公平,將宏觀抽象的價值理念轉化為細緻鮮活的法律話語,並妥當地融入裁判文書中,從而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地生根。

  當然,我們重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種共識性的價值觀念,並不等於要用它來取代法律規則。現階段,我們應該注重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價值內涵融入到具體的法律實施過程中,形成有利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良好法治環境,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由觀念層面的倡導轉化為行為層面的落實,更好樹立法治信仰、凝聚核心價值、實現良法善治。

[責任編輯:孫海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