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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深入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五卷

2026-01-12 13:27:00
來源:《求是》2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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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深刻把握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規律,係統總結黨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實踐經驗,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形成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為新時代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五卷“大力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專題中的《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習近平總書記2024年9月14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大會上重要講話的一部分,體現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最新發展。學習貫徹這一重要講話精神,對于進一步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新時代新徵程上大力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充分地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顯著優勢,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具有重要意義。
  一、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
  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習近平總書記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原創性貢獻,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有著密切聯係。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虹橋街道考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係點時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2021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首次對全過程人民民主作出係統闡述。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理論,標志著我們黨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達到新的高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納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十個明確”的重要內容,確定為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之一,為推進新時代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始終高舉人民民主旗幟,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把民主價值和理念轉化為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轉化為具體現實的民主實踐,創造了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政治文明新形態。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黨帶領人民建立並不斷鞏固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包括選舉制度、特別行政區制度、立法制度、國家機構組織制度在內的重要政治制度,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形成了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係,構建了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體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鞏固和發展我國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治國理政中率先垂范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習近平總書記每年全國兩會期間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深入交流、共商國是;帶頭行使民主選舉權利,參加基層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投票,要求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選舉結果人民滿意。在領導謀劃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起草黨的二十大報告等重要工作中,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問計于民、問需于民,通過召開座談會、調研、網絡徵求意見等多種方式,廣泛吸納各方面意見建議,凝聚全黨全國智慧。在黨中央領導下,各國家機關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立足職能職責貫徹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係,努力為人民服務。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地方組織法、立法法等重要法律,明確將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作為各國家機關組織和工作的重要原則,通過立法、監督等工作保障和增進民生福祉。在黨的領導下,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對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管理,在基層公共事務、公益事業中依法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新時代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取得卓越成效,為黨領導人民續寫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提供了有力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中國治理之所以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很重要的一條經驗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任務。鄧小平同志1980年曾經說過,“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在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長期探索和實踐基礎上,經過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理論和實踐上的創新突破,我們黨成功推進和拓展了中國式現代化,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作為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之一,為新時代新徵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把中國式現代化宏偉事業不斷推向前進,強調要健全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係,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證人民始終是國家的主人、社會的主人、自己命運的主人,享有更廣泛、更真實、更便捷的民主權利和自由。在新徵程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牢牢把握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現代化這一根本定性,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係,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凝心聚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
  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這是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70多年來理論與實踐發展的深刻總結,豐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時代內涵、本質特徵和實踐要求。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各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各級人大代表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參加行使國家權力。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係,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國家機關的性質、設置到國家權力的分配、運行,都鮮明體現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體現了權力來自人民、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的價值理念,為實現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效保證全體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人大代表選舉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運行的基礎。我國堅持普遍、平等、差額、無記名投票、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相結合等原則,民主選舉產生各級人大代表;在代表名額分配上,堅持人人平等、地區平等、民族平等,保證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人口最少的少數民族也有全國人大代表。我國現有五級人大代表共277萬多名,其中縣鄉兩級人大代表約262萬名,佔人大代表總數的95%,是由全國10億多選民一人一票選舉產生的;各級人大代表都有廣泛的代表性,是各行各業的優秀分子,其中很多是一線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以民主集中制作為活動準則,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制定修改法律法規,審查批準計劃、預算,討論決定重大事項,都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特別是人民群眾的意見,反復論證、溝通、協調,在集思廣益、充分凝聚共識的基礎上進行表決,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這些制度設計和工作要求,體現了民主協商、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的要求。人大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對“一府一委兩院”開展監督,是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進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人大及其常委會也依法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實現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權,通過制定法律法規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中,一是制定和修改憲法,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明確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明確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憲法為人民真正掌握國家權力、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保護人民各項合法權益提供了根本法保障。二是構建全面保障人民政治權利的法律制度。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都在憲法法律中得到確立和規范,選舉法、民族區域自治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工會法等法律,明確了人民行使民主權利的途徑、程序。三是制定完善民事、刑事、行政以及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環境等領域法律,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四是在人大組織制度、議事規則中全面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五是人大聚焦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願,依法行使監督職權,通過執法檢查、聽取審議工作報告等形式,保證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保證各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保證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實現。
  三、確保全過程人民民主貫徹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圍繞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實現新時代新徵程黨和人民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制度保障。總書記強調,要充分發揮人大保證全面有效實施憲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係中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眾聯係中的帶頭作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強“四個機關”建設,推動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要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保證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的顯著優勢,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從制度上法律上堅持和鞏固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地位。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不折不扣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確保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領導人員,確保黨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
  二要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各項權利得到有效落實。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聚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願,推動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實施好新修改的代表法,豐富人大代表聯係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加強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係,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責,當好黨和國家聯係人民群眾的橋梁。
  三要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總結新時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踐的成果和經驗,健全人大議事規則和論證、評估、評議、聽證制度,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監督等工作機制,建設好基層立法聯係點,提升人大信訪工作質量和水平。地方各級人大在同級黨委領導下,立足職能職責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建好用好代表家站等聯係群眾的平臺,更好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于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四要大興調查研究。堅持把調查研究作為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基本功,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準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客觀規律、人大工作規律,突出問題導向,增強調研實效,把各項工作建立在扎實的民意基礎上。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回應人民群眾的呼聲期盼,增進同人民群眾的感情。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上,不斷提高人大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責任編輯:黃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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