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臺灣網移動版

    中國臺灣網移動版

黨和法,究竟什麼關係?

2026-02-27 10:21:00
來源:求是網
字號
  黨和法的關係問題是中國法治理論的中心議題,是法治建設必須回應的根本性問題。在理論界和實踐中,對于這一問題一度存在模糊甚至錯誤的認識。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和法的關係是一個根本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黨興、國家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黨衰、國家衰”,“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深刻揭示黨和法的關係與國家命運的內在關聯,闡明如何科學理解與正確處理黨和法的關係,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論創新。
  廓清了“黨大還是法大”的錯誤認識。改革開放以來,西方一些法律觀念傳入我國,一些人盲目迷信西方“三權鼎立”模式,片面強調立法、執法、司法的所謂“純粹性”,片面強調司法獨立與黨的領導的所謂“對立”,在輿論場上制造“黨大還是法大”的二元對立。這種觀點在邏輯上預設了黨與法是兩個此消彼長、相互排斥的主體,實質是意圖把黨的領導和法治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最終達到否定黨的領導,否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這在思想上是錯誤的,在政治上是危險的。習近平總書記旗幟鮮明地指出,“‘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政治陷阱,是一個偽命題”。之所以說不存在“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是把黨作為一個執政整體而言的,是指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而言的,這是憲法確認的。具體到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幹部,都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不能以黨自居,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黨大還是法大”的提問方式,不僅不可能得出正確的答案,還會落入別有用心之人刻意挖好的政治陷阱。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和法的關係的重要論述,為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行穩致遠提供了遵循。
  明確了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最本質的特徵。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黨的領導是我們的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別。從經濟基礎看,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本質是建立在資產階級私有制基礎之上、維護資本統治的工具,其政黨政治往往淪為利益集團博弈的場域。而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立在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基礎之上,維護的是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黨作為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其領導地位與法治的價值追求具有高度一致性。從制度效能看,西方資產階級政黨輪流執政帶來的政策搖擺,易造成法律體係的斷裂與法律實施的偏差,使法律的穩定性、權威性大打折扣。而我國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錨定了根本方向、提供了堅實保證。
  揭示了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統一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一方面,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另一方面,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我們黨是世界最大的執政黨,領導著一個14億多人口的世界大國,要掌好權、執好政,更好把全體人民組織起來、動員起來,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
[責任編輯:黃曉迪]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