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0日武漢消息 9月3日獲悉,臺灣居民可在湖北省補、換發臺胞證,再不用前往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臺灣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或者換發“臺胞證”:有效期不足半年的,簽注頁即將用完的,遺失、被盜或者損毀的,需要補發或者換發的其他情形。
省臺辦表示,此措施的出臺,方便了臺胞在我省工作、學習和生活,有利於進一步促進鄂臺兩地交流。(台灣網湖北省臺辦通訊員陳會君 伍洋)
[責任編輯:段雯婷]
2019年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劉……<詳細>
<詳細>
第二十四屆魯臺經貿洽談會於今年9月1日……<詳細>
投稿郵箱:twwtougao@163.com
聯繫電話:010-83998731